男子派出所在入口处拍摄了一段搞笑视频,上传了一个颤抖的声音,造成了不良影响,拘留!

1991年1月14日,一名男子因发表了他拍摄的“颤抖”视频而被判行政拘留,这在互联网上引起了很大争议。

当地警方调查显示,该男子戴牟某前往四川省汶川县涠洲镇派出所门口录制了一段搞笑视频,并上传至颤音平台进行传播。视频一旦发布,就会在网络上迅速传播,造成负面影响。公安机关立即检查了录像。汶川县公安局涠洲派出所核实了发布视频者的身份,最终锁定了视频出版者戴牟某,并于当天传唤牟某到案。

视频搞笑

▲戴牟某被公安拘留

经警方讯问,戴牟某承认自己清闲无聊,走到派出所门口为自己拍照聊天的行为。戴谋谋被公安机关传唤后,对其有损公安形象的不当言论表示悔过,并亲笔写了悔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汶川县公安局依法对戴牟某实施了2天的行政拘留。

这里,汶川公安提醒广大网民朋友,互联网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行政机关也不是拍摄互联网的地方。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任何捏造、散布谣言或侮辱他人的人,构成非法犯罪,将受到法律制裁。(汶川县公安局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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