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审结两起涉及野生动物的非诉讼行政执法案件
被遗嘱执行人于某在其住宅的林地内用自制的u形钢条猎捕工具非法抓获,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麂被宰杀后存放在冰箱内,被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查封。其中一名被处决的男子,没有合法来源证明和检验检疫证明,从兰高县带走三只黑鸟在安康市汉滨区的家中饲养,并在运输途中被执法人员扣押。琅琊县林业局对这两人作出罚款决定后,这两人未能自觉按时履行义务,向高览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99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非常重视,立即前往两个被执行家庭进行调查。结合新的皇冠肺炎疫情和野生动物虐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巨大隐患,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结果,两人深深地意识到非法狩猎的严重社会危害,然后两人自愿缴纳罚款。高览法院执行局在疫情期间及时行动,从快到严执行此类案件,体现了坚决贯彻“两高两司”的《关于依法惩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犯罪的意见》在这里,法官特别提醒,我们必须坚决制止非法狩猎和乱吃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一个更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