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力资源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可享受稳定岗位返岗政策

王新3月11日-为减少疫情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影响,降低劳动成本,稳定劳动力,支持企业避免裁员和减少裁员,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享受救助、稳定和岗位返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纳入中小企业救助、稳定和岗位返还政策范围。

《通知》规定,青岛行政区域内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资格的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返岗帮扶和稳定岗位待遇。其中,劳务派遣单位的个体户(劳务派遣单位应缴纳失业保险费)应将资金返还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中小企业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应当返还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返还的资金转移到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的个体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的离职率分别计算。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人力资源许可资格的人力资源机构,属于中小企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并享受返岗帮扶和稳定岗位。

具有劳务派遣资格的中小企业按以下程序申请:劳务派遣单位登录青岛就业网,点击“我想办事-单位业务-劳务派遣企业稳定岗位返回申请”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劳务派遣协议、劳务费用收取凭证、个体户工资支付凭证等支持材料,并对上报的员工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申请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就业网,根据提示查看劳务派遣单位的申请信息,核实该单位派遣的员工人数及返岗稳定的金额,核对并承诺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点击“确认”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和社会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将在一个月内将返还资金分配到劳务派遣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具有劳务派遣资格的人力资源机构,符合上述申报程序的条件不具备劳务派遣资格的人力资源机构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请:单位登录青岛就业网,点击“我想办事-单位业务-中小企业稳定岗位返岗申请”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每个待核实人员的离职证明原件,并对申请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查和社会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区、市政府将返还资金分配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受理人力资源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的申请,稳定岗位回流,加快实施,严格审批发放,确保政策落实,确保回流资金安全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返还资金等违反诚信申报的企业,一经查实,纳入失信惩戒体系,属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的,按规定注销其营业执照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王新记者杜高和通讯员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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