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岗位教师的工资和待遇是多少?至少三个好

教师职业中有一个特殊的班级。他们扎根于偏远的村庄,奉献他们的青春,把他们的知识传递给村庄里的孩子们:他们被称为特殊岗位教师。特殊岗位教师被聘用后是正式教师,不属于当地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在三年任期内,工资费用将由中央政府设立的专项基金拨付,并享有与当地公立教师同等的待遇。特殊岗位教师有什么好?吸引这么多人?至少有三个优点:

1,职称评定

问:特殊岗位教师能评定职称吗?

A:特殊岗位教师在批准的总编制内招聘特殊岗位教师是受聘后的专职教师。不同的是,在三年的服务期内,中央政府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其任职期间的工资支出。在服务期间,特殊岗位教师将接受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日常管理,包括正常的工资晋升和职称评定。

三好

2,优先

问:特殊岗位教师在3年服务期内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录取吗?

a:《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教育部中央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要求特殊岗位教师实行三年合同制管理鼓励特殊岗位教师在服务满3年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对于那些自愿留在当地学校的人,地方当局应负责落实他们的工作,他们的工资应纳入当地财政系统的范围,以确保他们享有与当地教师同等的待遇。服务满3年的,可以申请公务员和其他企事业单位。此外,完成特殊岗位计划服务并通过考试的人员将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参加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将提高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经济效益

特殊岗位教师在三年聘用期内实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同等的教师待遇相关补贴和补助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的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38200元/年)综合确定,高于中央补助的部分由县、区政府承担。地方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工资补贴资金以外的所需资金,确保特殊岗位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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