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坚持原来的判断!这两个邪恶的帮派(集团)分崩离析了。

< BR > 2月26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莱拉等20余人组成的犯罪集团组织领导传销、抢劫、非法拘禁案和牛等8人组成的犯罪集团抢劫案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他们两人都裁定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李拉

◆王等20人在二审现场参与犯罪集团

|从1992 012年至2016年,王、吴超明、李拉先后加入传销组织。MLM组织有明确的等级制度,特别是在推广商品的名义下。参与者需要购买产品才能获得加入资格。根据一定的等级,开发人员的数量被用作支付和回扣的基础。参与者被引诱和胁迫继续发展线下参与,以骗取金钱和财产。

自2017年初以来,王、、吴超明、李拉分别被组织委派。连同、、侯等22人(其中5人在逃),他们被分成几个小组,先后占领并逃往岳阳楼区几个住宅区的10多个窝点。传销组织成员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以交友、谈恋爱、介绍工作为由,欺骗受害者进入传销窝点,然后通过威胁、恐吓、殴打、拘留、宣传和洗脑等手段,强迫他人购买传销产品。,从而获得总计近50万元的财产。或强行搜身、警卫控制、限制受害者的人身自由和强行询问银行账户密码等。然后被用来强行抢劫受害者总计超过48,000元。

李拉

上诉人:王、李拉等

年期间,该传销组织成员相互配合,逐渐形成了以王、李拉为主要成员,侯、等重要成员为成员的恶性犯罪集团,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扰乱了社区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年10月018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判处王、、李拉、侯、等四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抢劫、非法拘禁。他们被判处16年6个月至4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被罚款。其余16人分别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四个月的有期徒刑和罚款。王、、吴超明、李拉的非法所得共计22万元,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李拉

◆牛、等8名犯罪团伙成员被判处二审。

牛等8人抢劫案中,牛、黄、郝等8人在岳阳市传销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以牛、黄为主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以介绍工作和谈情说爱为由,将受害者骗到传销窝点后,采取殴打、恐吓等暴力手段,先后抢劫了几名受害者,共抢劫财物34.28万元。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判处主犯牛和平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六人分别被判处七至五年有期徒刑和罚款。

李拉

上诉人牛、为

。一审宣判后,王、、李拉、侯、牛、黄、郝分别以定罪不当、量刑过重为由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是在综合考虑两起案件的犯罪性质、情节、在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的基础上作出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我特此做出上述判断。

李拉

名全国人大代表、CPPCC等

名全国人大代表、CPPCC委员、记者、被告家属和公众参加了宣判。

资料来源: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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