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说明:
1。在这次股东大会上没有否决该提案的可能。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的决议。
1。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提案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
2,会议召开
(1)会议于2020年2月3日(星期一)14:30召开
在线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
,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3日09:30-11:30和13:00-15:00;
将于2020年2月3日0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现场会议: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天马路79号华舒数字电视产业园A座209
(3)会议召集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的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硕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硕传媒”或“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正平先生
(6)记录日期:2020年1月20日(星期一)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出席会议
(1)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6人,代表888,555,701股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915%
199,其中一名股东当场投票,代表599,812,4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8468%;五位股东在网上投票,代表288,743,2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1446%(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4。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的议案》。
表决结果:888,554,501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的99.9999%;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的0.0001%;弃权0股(其中0股因无表决权而违约),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个人或集体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投票情况为:20710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1%;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9%;弃权0股(其中0股因无表决权而违约),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5、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侧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生、王伟;
3,结论性意见:
华硕传媒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集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6,参考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年浙江侧田律师事务所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舒华媒体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
2年2月3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