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武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由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久立担任检察长。
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和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武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年1月16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