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建议区外的车辆和人员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返回。

西藏昌都市人民网

昌都市1月28日(刘晓江)1月27日发布了《昌都市新型冠状病毒城市肺炎感染联合防控指挥部通知(第2号)》,明确规定“区外干部、学生、工人、商人、僧尼等人员无特殊情况和组织通知不得返回昌都”和“车辆和人员(含徒步)经陆路从西藏自治区以外进入昌都”。除专用车辆和运送医疗用品、油料、食品、果蔬、日常生活用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车辆外,还将建议所有车辆返回“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所有在长城的人员不得外出”等措施。《通知》

全文如下:

昌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合防控指挥部公告(第2号)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防疫要求,根据昌都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针对目前西藏恶劣的自然气候条件、有限的医疗资源和治疗水平,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防范输入性隐患从2020年1月28日00: 00开始,第一,各县(区)、单位、乡(镇)、村(居)、驻地队、寺庙管理委员会、联户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通知区外干部、学生、工人、商人、僧尼,如无特殊情况和组织通知,不得回常第二,凡经陆路从西藏自治区以外进入常的车辆和人员(包括徒步人员),除专用车辆和运载医疗用品、油料、食品、果蔬、日用品和其他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车辆外,一律劝其返回。第三,凡从西藏自治区其他地方(市)经陆路进入昌都的昌都人,如有发热等症状,应在境内指定医院隔离治疗。其余部分应在家中隔离观察14天。建议非Qamdo国民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返回。第四,凡通过航空途径进入长城的人员,如有发热等症状,应在指定地点隔离治疗。其余人员将在指定地点隔离观察14天,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2、严格的人事管理目前,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长城公司所有员工均被暂停外出。各辖区内无特殊情况,无流动,无探访,无人员聚集。

3。对返回人员严格执行相应的控制措施各县(区)、单位、乡(镇)、村(居)、驻地队、寺庙管理委员会、联户单位应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2020年1月12日后返回长城的人员,如有发热等症状,应送至指定医院隔离观察治疗。应敦促所有其他人员在家呆14天

4、坚决减少各类公共活动从2020年1月28日00: 00起,辖区内所有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大型商场、茶馆、酒吧、网吧、电影院、寺庙等聚集场所将全部关闭,各类聚集活动将全部取消。

如对本通知有任何疑问或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特殊情况,请电话联系昌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联合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并联系0895-4826123。本通知中的限制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解除。

昌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合防控指挥部办公室199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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