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跳槽叔叔”窦某因其“传奇性”经历“摸瓷维权”而获得称号,这也引起了关于工人诚信问题的热烈讨论。这种“传奇”的经历是,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他换了近20份工作,其间窦将15家公司告上了法庭。这些“指控”都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其中,他赢了13个案子,仅经济补偿就得到6万元。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下面是一个简短的介绍
1。“跳槽叔叔”窦某是如何成为“摸瓷职业后卫”的?提起
窦诉讼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加班工资、找借口玩失踪、主动要求公司不购买社保、通过劳动仲裁索赔或向法院起诉。
和15家公司在法庭上纷纷投诉,说他们一开始都提出要和窦某签订劳动合同,但窦某不愿意,公司也没有为了减少开支而“硬签”。谁知道会有什么后果?然而,该公司几乎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问题出在窦身上。一些工人在履行合同时缺乏诚信,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然后以各种理由起诉,成为“工作场所的瓷缓冲器”
2,《职业碰瓷法》得到法律认可。
《职业碰瓷法》是指一些求职者专门在企业劳动管理中打洞,或隐瞒真相或设陷阱,人为制造非法用工现象,恶意索取不正当利润。这种行为是滥用诉权和恶意诉讼,属于“职业摸瓷”
《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讼权利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依法制止滥用诉讼权利和恶意诉讼。人民法院不得长期依法立案,不得以不保护合法权益、扰乱行政机关、扰乱诉讼秩序为目的,多次提起大量诉讼。
因此,对于窦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由,多次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人民法院不予起诉。最近,法院还裁定窦的行为是滥用诉权和恶意诉讼,属于“职业摸瓷”,并驳回了窦的请求。
3。劳动者在履行合同中缺乏诚信主要表现在几种常见的形式:
1,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骗取就业机会这些个人信息主要包括学历证书、体检报告、资格证书、工作简历等。
2,利用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商业信息谋取个人利益
3、为获得双倍工资而拖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允许他人代他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工人向雇主隐瞒信息,为他们的配偶和子女在雇主那里安排工作,甚至“吞掉钱”
当前的劳动者只是在企业的劳动管理中打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或者设置陷阱,人为地制造非法用工现象,恶意索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和学习。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正确地保护自己的权利,而不是像窦某那样滥用职权恶意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