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士良:分拆上市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郭施亮

这篇文章有1449个字< br>

。阅读约4分钟后

■郭士良

上市公司高管可以持有子公司的股份。然而,在子公司被拆分和上市后,不可避免地会有现金流出的需要对于解禁减持而言,如何对其进行监管,如何避免新一轮由分拆上市带来的财富创造效应和减持热潮,是需要改进的地方。

分拆上市一直吸引着各方的关注。早在2004年,中国证监会就已经明确了境内上市和境外分拆上市应满足的条件。随后,分拆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的问题也得到积极讨论。然而,a股国内分拆上市一直未能打开政策渠道,且势头显得更加谨慎。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在华分支机构试点上市的若干规定》,并正式征求公众意见。此举被认为是a股在国内上市的一个突破性举措当

谈及分拆上市时,实际上是在法律上和组织上把子公司的经营与母公司的经营分开,形成一个独立的IPO。

站在一个有利的角度,分拆上市有利于拓宽子公司的融资渠道,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灵活自主经营和高效的激励机制,对分拆企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至于母公司,预计也将从中受益。另一方面,从提高企业市场价值的角度来看,分拆上市最直接的影响是股权二级溢价的形成,这对重振企业市场价值、增强企业激励力度具有积极的影响。新的

规则也在许多方面完善了相应的配套措施。例如,对拟拆分上市的股票有明确的上市时间要求和利润要求,对上市公司股东扣除拟拆分子公司净利润后的净利润有严格的门槛要求,消除了大部分上市公司在a股市场拆分上市的想法。与此同时,关联交易、证监会行政处罚和交易所公开谴责仍在解释之中,涉及相关问题的上市公司分拆受到严格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从这一规定的内容来看,中介机构的职责得到了特别加强,要求金融顾问对上市公司分拆一年以上后的上市状况进行持续监管。

A股在中国的分拆上市,无疑为有子公司的上市公司,尤其是高质量的子公司带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因此,未来子公司分拆上市后,合格子公司的市值和估值将得到积极提升,对股权二次溢价的预期也成为市场投机的一个噱头。

虽然国内分拆上市打开了政策渠道,离真正的落地也不远,但在分拆上市方面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其中,根据《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拟分拆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分拆前子公司股本总额的10%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的高管可以持有子公司的股份。然而,在子公司被拆分和上市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现金流需求。对于解禁减持而言,如何对其进行监管,如何避免新一轮由分拆上市带来的财富创造效应和减持热潮,是需要改进的地方。

此外,国内分拆上市不仅可以是首次公开募股,也可以是借壳,并不限制分拆上市的具体细分市场。这意味着,对于拆分上市的企业来说,灵活性更强。从市场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投资者更关心的是国内分拆上市是否会引发新一轮的扩张。对于长期股权资本主导的a股市场,如何持续平衡股票市场的投融资功能是相当重要的,也是股票市场长期稳定的重要前提。

是突破国内分拆上市政策层面的突破和尝试。对于有子公司的企业,尤其是高质量的子公司,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然而,当国内剥离和上市逐渐开始时,更有必要防止欺骗性剥离或利用剥离和上市快速获利的现象。对此,在实际操作中,不仅要从本质上提高整个市场的非法成本,通过严厉的惩罚和严格的法律保护境内分拆上市政策,而且要从各个方面考虑政策的利弊,堵住反复无常的套利空间,让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我行法律顾问

北京市(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罗

业务合作:028-86968491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