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回国疫情_上海: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

上海市卫生委员会: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境外回国人员的进口病例中承担部分财政补贴对于未参加进口基本医疗保险且确有困难的海归,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依法给予医疗救助。对于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境外归国人员的输入病例,其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承担。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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