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政策_岳塘区联合调委会成功调解 一起疫情防控期间欠缴房租纠纷

3年11月11日,广东省岳塘区联合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拖欠房屋租金的纠纷。

2年9月,易先生通过中介公司为胡女士在月塘区的一个住宅区租了一套公寓。双方同意每月支付租金800元。入住后,易先生按照合同支付了租金,双方相处得很好。

2020春节,一场突发的新皇冠肺炎打破了和谐自2020年1月起,易先生开始欠房租。房东胡女士一再要求。易先生没有理会,继续住在租来的房子里。由于特殊时期,胡女士没有前来索要租金。3月10日,湖南省将应对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级别由一级改为二级。3月11日上午,房东胡女士打电话给一家签订中介合同的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打电话来收取租金。易建联仍然无视这个电话,胡舒立不情愿地打电话给警察寻求帮助。

岳塘区联合调解委员会派出所人民调解办公室受理纠纷后,人民调解员耐心地与易先生单独沟通。易先生给出了两个不付房租的理由。首先,易建联很少因为工作原因呆在家里,只有他的妻子和9个月大的孩子在家。由于厨房里几乎没有电源插座,冰箱等家用电器通过一个电源插座连接到多个接线板。易先生对此非常担心。他要求胡女士写一份承诺书,承诺如果租赁房屋发生火灾事故,与易先生无关。胡女士拒绝这样做。第二,易先生听说在防疫期间有一项减租政策。

针对易先生的问题,调解人向双方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出租屋发生火灾事故,由消防部门确定责任,责任人承担相应后果。二、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答复》的有关规定,疫情未影响易先生租住房屋的正常生活使用,故不支持易先生的租金减免请求。

最后,经调解人宣传、法律顾问,易先生同意按照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当场兑现。调解员提醒:在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应多关注主流媒体报道和社区微信群发来的各种法律法规涉及自身权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信息不仅要看标题,还要仔细阅读具体内容,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沟通,避免上述纠纷带来的尴尬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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