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法律体系建设_高明区司法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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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了监理团队进行现场检查、讨论和交换照片的情况。

为加快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确保示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近日,高明区司法局副局长李带领法律部、公共法律部工作人员对示范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行了监督。

监督小组首先对我区现有的1个示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7个示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进行了检查,全面了解了物理平台网站的建设、资源配置、运行机制、服务内容、培训和宣传情况,询问了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同时根据提出的问题适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李副主任肯定了各示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方向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各相关乡镇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标准和要求,完成示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任务,为下一步全覆盖工作奠定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依托“网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推进“一站式”法律服务;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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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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