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治安大队长举报_发布会直击 | 黑龙江:医疗废水废物闭环监管、集中处置双到位

1993年1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黑龙江省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联合防控进展”第33次新闻发布会本文主要围绕“严格防止传染病从境外传入”、“做好医疗废物和废水的处置工作”和“防疫卫生知识”展开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华医学会副会长、省级专家组组长杨宝峰,负责解决新皇冠肺炎的关键问题;林其昌,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哈尔滨海关副关长王进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伟介绍了情况,并回应了媒体和公众的关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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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在临池昌爆发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了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按照省委书记张的要求,“加强治疗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做好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无害化处理,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问题”,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行动。紧紧围绕两个100%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和设施实现环境监管覆盖率100%,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率100%,防控新发肺炎疫情的“最后一道防线”已经建成,具有战斗态势和闭环监管。

199疫情发生后,省生态环境厅及时启动了以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水处理和环境质量应急监测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应急预案,不断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隔离点、污水处理厂和饮用水源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

对全省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查:全省

● 130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其他非定点医疗机构在发热门诊和集中隔离场所医疗废物和废水的规范化消毒处理方面实现了全覆盖、零遗漏;

●全省19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正常运行,实现“应收尽收”;

●各集中隔离点的生活垃圾等接触性垃圾已作为医疗垃圾处理。

●全省130家定点医疗机构废水得到有效处理,余氯、紫外线等消毒设施运行正常。全省

● 149个县级以上水源实行严格封闭管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医疗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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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范围内都能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置标准,实现全部收运当天和全部处置当天例如,哈尔滨市的流行性医疗废物被运送到国家环境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后,医疗废物在850度以上的高温下焚烧,最终达到无害化处理。此外,我们建议“用它代替它,永远不要用它代替准备它”。我们为医疗废物处置增加了“安全锁”,并在当地危险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和其他省级城市处置单位中选择了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目前,该省13个城市和地区建立了医疗废物替代应急处置单位,处理能力为350吨/日。这样,一旦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超过负荷或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替代处置单位将根据“地域邻近、及时优先和集中安全”的原则立即启动

截至3月15日,全省共处置疫情医疗废物2820.54吨,其中疫情医疗废物606.19吨,平均占疫情医疗废物的20.97%。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现有处置能力为143.5吨/日,平均负荷率为40.21%在规范和有效封闭环境同时,要保护好医疗废物处置一线人员,实现零感染。

在医疗废水管理方面,

开展了平时环境应急监测,加强了医疗机构执法检查,杜绝了二次污染。医疗机构废水处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预处理,另一种是全处理,都有相应的标准要求。

预处理是收集医疗机构的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和加药处理杀灭病毒、致病菌和其他微生物,然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全处理是指医疗机构建立一套完整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收集、均质、生化处理、膜过滤、加药和消毒等工艺。,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放

目前,全省130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废水已按国家标准要求得到有效处理130家定点医疗机构排放污水后,进入102家城市污水处理厂。鉴于疫情,各污水处理厂均增加了消毒药物的数量、频率和时间,以确保出水消毒设备的稳定运行和出水达标排放,从而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对149个县级以上水源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在原有常规监测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余氯、生物毒性等流行特征指标。为密切跟踪疫情期间全省水环境质量,加大了对全省辖市上下游、出入境、界河水质状况的监测频率。全省地表水水质为ⅰ-ⅲ类水质的73.2%,无ⅴ类水质断面。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和人民饮用水安全不受疫情影响。

全力支持企业

有序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

目前,省政府强调要把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结合起来,促进全省各行各业尽快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为此,省生态环境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市(地)生态环境局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主要措施分为四个方面,共16项:

1是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免环评审批的防疫项目,实行“不开会”的政府服务,全面服务“百大工程”,实行“首席服务员”制度辐射安全许可证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期限将自动延长。疫情结束后,将进行现场核查,完成延期审批。

2是包容性和审慎性监管,重点监控执法温度实施“请勿打扰”监管,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远程执法监管,提高生态环境监管的智能化、科技化、准确化水平优化环境监管方式,加强执法和监管服务引导企业提高守法意识,加大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醒企业在恢复生产和工作的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3是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向受灾县(区)倾斜,争取优惠政策积极与税务机关协调,对疫情严重、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复工生产条件的企业,优先批准延期缴纳环境税。

4是主动帮助前线,提高引导服务的准确性要加强技术支持,主动热情地送政策,简化排污许可证发放程序,确保复工和恢复生产环境安全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加强服务,在16项措施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国家刚刚发布的环评批复肯定清单,免除部分项目环评程序,特别是涉及民生的中小微服务型企业,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同时,开展“环评100人帮助100家企业”服务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出实招,办实事,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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