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2月2日电(记者刘志强)为进一步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贵州省遵义市纪委、监察院近日通报了9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情况。
根据通知,个别地方和部分党员干部在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时,存在工作作风不正、缺乏调查和控制、缺乏细节等问题,要追究责任。最近,遵义市红花岗区确认了一起肺炎疫情,其中3人因家庭聚会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经过调查,红花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街道和社区已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疾病的防控作出了重大部署。他们轻视监督和检查。调查方法简单。从武汉返回遵义的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情况没有得到及时调查。相关部门接到疑似传染病报告后,沟通不畅,反应迟缓,处置不力。目前,经遵义市委同意,已责成红花港区委区政府进行深入检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其中,红花岗区防疫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关、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兼区委市长游劲松未能履行主要职责。市委批评并教育了他。红花岗区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组长张未能有效调度工作。他没有足够的前线指挥和深入的防控。他没有及时掌握疫情和处置情况,决定对他进行训诫。红花港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刘、和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朱对疫情调查重视不够。这项工作既不深入也不详细,他们决定告诫他。
此外,洪华岗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丰朝门社区保保保部负责人赵公松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调查方法简单,保保保责任落实不力。他决定对此案展开调查,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红花港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段决定立案审查,并给予警告处分。红花港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肖大强,
,因缺乏统筹协调,内部职责分工不清,疫情处理不力,决定立案审查,给予党纪处分。红花港区卫生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曾敏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到位,决定对他进行批评教育。《
公报》强调,疫情是一个秩序,防控是一个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吸取教训,增强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控,准确落实政策。各级、各地区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坚持与疫情作斗争的进路,跟踪监督保障的进路,为打赢疫情防控斗争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