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晚,王某(男,39岁)开车将朋友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一住宅区带走。出人意料的是,由于他的通行证的问题,他被居民区的防疫人员报告。结果,他被昌平交警查处。”< br>
那天晚上,王某正在附近和朋友吃饭喝酒,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有急事要出去,王某开车带朋友去了汽车站。当
开车离开社区时,我的朋友认为检查通行证和测试体温太复杂了。他与社区的防疫人员发生了争吵,并以紧急情况为借口,要求王某驾车离开社区。在此过程中,防疫人员发现司机涉嫌酒后驾车并报警。
接到报警后,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呼气酒精测试,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20毫克,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经过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后,王某供认了自己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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