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_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

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版)》的要求,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形势,安徽省自2020年3月15日18时起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二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过去的时期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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