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文件精神_北京:发布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先经合法性审查

最近,《北京日报》的客户发表了一篇题为《北京:发布防疫和控制政策文件,首先要经过法律审查》的文章。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司法局及时起草了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并完成了法律审查,为全市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疫情文件精神

自北京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北京市司法局文献审查办公室主任张颖及其同事一直在另一个“战场”与疫情“赛跑”在最紧急的时候,防疫和控制政策文件草案在晚上11点收到,合法性审查在凌晨2点完成。

从北京市政府最早发布的防控通知,到企业灵活工作安排通知,到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16项措施,凡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都要经过合法性审查后向社会公布,依法防控落到实处< br>

依法防控是确保相关防疫措施有相应文件作为依据。每一份疫情防控文件都必须经过严格审慎的合法性审查,以确保文件内容在市政府的权限范围内,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关政策。< br>

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响促进中小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例。16项措施中的第一项是停止征收一些行政性收费“我们需要找到暂停收费的适当依据。这些费用必须属于北京市和区政府的权力。也就是说,北京只能对北京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上的项目给予优惠政策“张颖主任说,经过北京和国家有关部门对收费清单的比较和筛选,最终确定在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型企业不征收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和占道费。

该文件还包含一项关于降低出租车运营成本的条款原来的草案规定,的士公司应给予的士司机一个温和的合同费用减少,政府应该给他们一定的经营补贴。然而,从法律上讲,政府直接要求出租车公司降低或免除合同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市司法局审查后提出意见,并对该条款的最终表述进行了修改,以“鼓励出租汽车公司对在疫情期间继续正常运营的出租汽车驾驶员适当减免合同费用;根据行政权力,市两级可以对采取减免合同资金等措施鼓励经营的出租汽车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营补贴。”张颖主任说,这样,政府的行为是鼓励而不是强迫,使得该制度不仅达到降低运营成本的目标,而且达到法律依据。

北京市司法局第三立法分局局长潘佳告诉记者,目前,市政府和办公厅在防疫工作中发布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都是以法律授权为依据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可以依法对疫情采取相关控制措施,包括发布决定、命令、通知、通告等。论防疫与控制。

目前发布的这些决定、命令和通知不再是通常意义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拒绝执行的,可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追究相应责任。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不服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记者了解,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北京市司法局不断努力,在短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了北京市一系列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直接起草和合法性审查。从《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责任的通知》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群体、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起草, 审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灵活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的合法性,依法对新病例活跃的居民区、场所等防控措施出具法律分析报告。 从而为全市各项防疫工作的合法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资料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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