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石家庄2月7日电-为充分缓解疫情造成的企业停产、纳税困难等问题,减轻企业税负,降低经营成本,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河北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于2月6日联合发布通知,启动10项税收措施,支持企业防控疫情
通知规定,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企业,可按程序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减免。
对于因疫情影响而纳税申报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纳税,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为应对实际防疫而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企业因疫情影响而发生的所有资产损失,均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因疫情造成损失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科技企业可在10年内弥补损失,其他企业可在5年内弥补损失。
通知明确指出,各级财税部门要优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生产相关药品、试剂、疫苗或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与疫情有关的企业,给予增值税增量补贴。
对于与流行病研究开发相关的科研机构和国外研究开发中心,如符合国内设备购置税退税政策条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全额退税。
通知提出,企业获得的政府防疫补贴,符合非税收入条件的,可视为非税收入。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企业可以从捐赠等方面获得免税收入。
企业的防疫研发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75%扣除,或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按有关规定税前摊销。
通知还提出,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从新型冠状病毒捐赠费用中扣除年度利润总额12%以下的部分,超出部分可结转三年内扣除。个人通过国内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向与疫情有关的公益性慈善机构捐赠收入的,可以按照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对于受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定额,或简化关闭手续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纳税,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境外捐赠人捐赠给受赠人用于防疫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直接进口的防疫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对免税进口物资征收的免税款予以退还。
河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财税部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实行分类账管理,逐项跟踪,准确执行,配合国家出台的10项配套措施和相关税收政策,帮助困难企业克服困难。(周伯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