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皇冠肺炎)流行期间,内蒙古部分行业中小企业免征“两税”
(记者张)3月1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困境,在新皇冠肺炎流行期间,内蒙古部分行业中小企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据了解,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布了《关于新关市肺炎流行期间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规定: 2020年至当月内蒙古新关肺炎疫情解除时,交通邮政、住宿餐饮、住宅服务等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旅游(包括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景区管理)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除上述行业外,其他行业中小企业因受新皇冠肺炎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明显影响,确实难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减免(结束)
(编辑:罗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