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法官正在召集当事人调解本案
2年6月018日,秦某在的房屋装修上粘贴瓷砖。经过一个多月的工作,双方都结清了帐。吴某应向秦某支付23600元的劳务费然而,吴某并没有一直支付。经过秦的多次追索,秦于2019年1月支付了5000元,没有再支付。无奈之下,秦在2020年春节前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劳务费。
疫情也影响了法院的审判工作。如何保证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成为法官们难以解决的难题。吴某太老了,不能使用微信和互联网试验平台。组织者莫法官拿起电话,一遍又一遍地给当事人和他们的代理人打电话。他了解到此案的关键是吴某认为覃受的瓷砖有很多瑕疵,不愿意赔偿。在电话中,莫法官耐心细致地为分析了案情,慢慢消除了的疑虑。最后,答应给秦16600元。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双方约定签署调解笔
双方当场履行义务
由于调解协议需要双方签字认可,法官莫已安排双方在法庭见面在调解记录上签字后,吴某当场取出现金,履行了付款义务。在结案时,主管法官有效地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增加执行压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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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黄翠玲< br>
系列:梁淑英
点评:卢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