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免费”对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预计将有55万家企业从中受益,免税金额将超过160亿元。
^ 2是“负”对于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2-4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减半征收,预计将惠及8000多家大型企业、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收10多亿元。
^ 3为“下降”继续实施分阶段降低工伤保险费率50%,直至2021年4月30日;继续定期调整失业保险浮动利率,至2021年4月30日,原0.6的贡献系数降至0.4,原0.8的贡献系数降至0.6
4是"返回"对于未下岗或收入较低的被保险企业,将继续执行2019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给被保险企业的政策,并放宽裁员条件。2019年全国城市调查中,企业下岗率不会高于失业率的5.5%。对于参保人数在30人以下的企业,裁员比例将放宽至不超过参保人数的20%,预计将惠及40多万企业,员工人数超过500万,回报金额约为10亿元。同时,
将继续对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有望复工的参保企业实行失业保险费退保政策,坚持不裁员、不裁员。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费将按照上一年度参保企业平均人数乘以6个月广州市失业保险费标准予以退还,支持力度加大。
5是“延时”由于疫情的影响,不能按时为其雇员支付养老金、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雇主可以将支付时间推迟到疫情缓解后三个月,不收取额外费用,使大约55万企业和500多万雇员受益。
6是“慢”受疫情影响生产困难严重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缴滞纳金。
7是“保险”在疫情期间,确保养老金、失业和工伤保险等所有社会保障福利都按时全额支付;对于未能按时申请治疗并获得资格认证的患者,将不会暂停治疗。未及时办理新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养老金将从审核后的次月重新发放;未按时办理保险赔付登记、赔付申报等业务,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重新登记,且不影响被保险人的个人权益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