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ouncementNo .
关于企业复工后的疫情防控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城市肺炎疫情,全面遏制疫情蔓延,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公告如下:
1。严格执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迟全省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1月16日)24: 00确需提前恢复工作的,必须报属地政府初审,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恢复工作。对于那些在2月10日之后需要重返工作岗位的人,如果雇员人数少于50人,他们需要得到领土政府的批准,而且他们只有在批准后才能重返工作岗位。同时,必须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从业人数在50人以上(含50人)的必须报当地政府初审,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复工。提倡劳动密集型企业推迟复工
2。企业应尽最大努力使用本地工人,最大限度地动员春节期间离开我市的员工不要提前返回岗位,允许疫情高发区和非紧急岗位的人员适当推迟返回,坚决劝阻重点疫区人员返回岗位。对所有外籍员工实行统计控制,并在企业内部设立14天带薪隔离区。无条件设立隔离区的企业不得允许外籍员工返回岗位。厂区内应设置监测点,每天早上一次,下午一次,监测返回员工的体温和症状。对于出现体温超过37.3℃和干咳等症状的员工,企业应及时向海阳市人民医院报告,并按标准送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和治疗。所有员工都必须戴口罩上班
3。在企业内部设立临时隔离观察点,在转诊前对有发热等症状的员工进行临时隔离。隔离观察点应与其他地方隔离,避免交叉感染。
4、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的通风和消毒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停止集中空调和通风系统。预留足够的消毒用品,并在公共区域如厕所和食堂入口设置洗手和消毒设施;办公场所、车间、班车和食堂应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定期消毒。
5、企业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做好防疫物资和各类防疫控制工作遇有疑似病例,必须全力配合属地政府做好人员隔离等工作,必要时根据指挥部命令及时停止生产。
海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年2月5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