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疫情的法律法规_黑河:关于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报

北安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关于违反新皇冠肺炎防治纪律的通知

关于违反疫情的法律法规

外牛河市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曾春玲关于在

疫情防控中编造和发布虚假信息的通知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然而,原河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曾春玲却道听途说,公然捏造和发布虚假信息,造成了不良影响。情况如下:

2年2月17日020,曾春玲擅自编辑了“县内两家超市关门”的虚假信息,并在他的微信群中发布。在被他的家人转发后,许多人转发了它,引起了社会恐慌和扰乱社会秩序。当天,曾春玲受到公安局的行政处罚。2月20日,经县监事会决定,曾春玲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惩罚期为12个月

所有党员和公职人员都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从其他事例中得出推论,并从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防疫和控制的各项纪律,不散布谣言。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立场,落实主要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切实维护全县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

孙吴县监察委员会

2年2月20日020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