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疫情期间人员管理的通知》|
当前企业纷纷复工生产,迎来农民工返乡高峰。为做好现阶段我省新皇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就我省其他地方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来自湖北省和其他疫情特别严重的高危地区的人员需要进行14天的集中检疫医学观察,来自疫情高危地区的人员需要进行14天的家庭检疫医学观察,来自疫情低危地区的人员不需要进行检疫医学观察。
2、外省人员进入我省必须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自愿申请《龙江健康代码》才能获得旅游和返岗资格红色代码来自湖北省和其他高风险地区,黄色代码来自疫情风险地区,绿色代码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温度检测后,绿色代码的人可以出去正常工作。
3、以下类别的黄码人员(体温低于37.3℃且无其他相关症状)可免于家庭检疫医学观察:
(1)持有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中度危险地区出口时不再进行检疫医学观察
(2)对于在中度危险地区复工和复工的人员,如果他们能够提供其在精确控制区逗留历史的相关证明,并且在14天内没有新诊断病例,则不能再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3)在中等风险地区复工和复工的企业,如果工作条件集中,实行封闭式管理。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它可以同时观察和工作。
4、相关要求
(一)已免除隔离条件的危险地区复工和复工人员(体温低于37.3℃,无其他相关症状),自抵达我省之日起14日内除通勤外不得外出
(2)特殊场所和特殊岗位的归国人员(如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论黄码或绿码,均应在家中隔离观察14天。
(3)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黑龙江省应对肺炎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2年3月14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