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境人员(指从国(境)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上岸后,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委新成立的皇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防疫决定和命令,自愿申报登记,自觉接受检验检疫和隔离医学观察
2。对于近期计划来海边的海外人员,其亲友应报告其身份信息、入境时间、来海边的方式等。提前48小时到达目的地社区(村住宅)或单位。
3。到达海边后,所有移民人员应在到达目的地后2小时内向当地社区(乡村居住地)、单位或居住地派出所报告并登记。在本通知发布前不到14天进入该国但未申报登记的人员应在24小时内申报登记。
4、酒店、酒店等。应严格执行入境人员住宿登记和报告制度。接待单位如社区(村民)、企业和学校、出租业主和房客应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联系人等。对入境人员要按照规定及时到属地防疫控制总部,并配合实施检疫医学观察等防疫控制措施。
5、移民人员故意隐瞒虚假病情、居住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防疫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旦这些移民感染了新的冠状肺炎,所有治疗费用将由他们自己承担。有关社区(村)、单位或个人不按规定登记和上报入境人员信息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6、对于合法居留的入境人员,有紧急需要办理相关证件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预约办理咨询和预订电话:0543-3309213
7、请广大人民群众查找可能违反防疫控制措施的移民人员,并积极向属地防疫控制总部报告或拨打110报警电话报告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滨城区指挥部值班电话:3336203
沾化区指挥部值班电话:8602345
邹平市指挥部值班电话:4267316
惠民县指挥部值班电话:8197902
阳新县指挥部值班电话:8232571
无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