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新皇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坚守岗位,日夜值班,英勇奋战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为遏制疫情蔓延做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不畏艰险,勇往直前,坚决打赢人民战争、全面战争和抗日战争的防疫工作,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城乡社区工作者在防疫工作第一线的关怀和关怀措施的通知》(国发明2020)第8号)精神,特提出以下措施:
1。向城乡社区工作者提供适当的工作补贴各县(市)区、开发区应采取措施,关心参与防疫控制的社区(村)两委成员、社区(村)专职人员和其他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在实施现有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偿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在疫情防控期间,当地政府可以对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制定,市政府转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2、切实做好城乡社区劳动者职业伤害保护工作城乡社区职工在防治疫情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情况的,应依法认定为工伤,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单位发生的费用由财政补贴,由同级财政补贴城乡社区工作者因公感染新发冠状病毒肺炎或因病死亡的,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保健委员会《关于因公感染新发冠状病毒医护人员相关安全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11号)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3、改善城乡社区工作者的保护条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规定落实社区防控工作经费,改善城乡一线社区工作者的保护条件,贯彻属地原则,加强社区防控工作的物质保障,合理配置口罩、防护服、消毒水、非接触式温度计等卫生防护装备和防控器械。根据当地防疫和控制的需要。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医疗卫生知识和防疫控制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做好社区防控工作的能力
4、有效减轻城乡社区工作者的负担和压力认真查处防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制止多个机构向基层发送任务单。原则上,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外,不得向社会分配任务。确需进行防疫和控制的,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除社区防疫需要的居住证明和家庭医学观察期满证明外,城乡社区组织不得以防疫为由要求出具其他证明进一步充实城乡社区防疫力量,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在街道或社区党组织中沉一线防控人员统筹安排,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组织并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加快社区防控工作信息支持系统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社区防控工作效率,减轻城乡社区工作者压力
5、确保城乡社区工作者身心健康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协调安排好防疫期间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就餐、休息等生活保障。在保证社区防控人员力量的前提下,合理调配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采取休息、补休等方式,确保城乡社区工作者及时得到必要的休息为长期高负荷工作的工人安排强制休息,防止他们带着疾病上岗。疫情结束后,应及时安排体检和心理减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休假休养
6、加强对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关怀和同情做好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的第一线防疫和控制工作,特别是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的家属感染新皇冠肺炎、因公负伤、突发疾病,以及因公死亡的城乡社区工作人员,要互相看望和慰问,以帮助他们最大限度地解决实际困难。对于那些正在努力工作而又无法照顾家庭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应该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为他们的家庭提供更多的帮助和照顾。
7、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表彰和表扬重视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调查中的认定,大力表扬和大胆使用优秀业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选拔街道(乡镇)干部。对在防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区工作者,在分级时给予优待,在年度考核中给予优待,在各类先进表彰中给予优先推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兴的先进机型给予表彰。向在防疫控制期间因公死亡的城乡社区工作者追授“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城乡社区卫生防疫人员牺牲烈士的考核和表彰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工作。被表彰和认定为烈士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子女有权在接受高等教育方面获得相关待遇。
8、加大对先进典型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和报道在社区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感人事迹,为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社区疫情防控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氛围。疫情结束后,依托“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评选活动,发现、评选、宣传了一批城乡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
个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贯彻落实上述政策措施,切实关心和爱护城乡社区工作者,为严格保持疫情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的社区防线提供有力保障。各县(市)区、开发区防疫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调度和监督,确保各项关怀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民政部门要牵头协调落实关心城乡一线社区工作者的政策措施,组织、宣传、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保健、军队离退休人员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和财政保障工作。
合肥市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年3月9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