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娄小浩)新皇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与疫情有关的刑事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争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了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的指导防疫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严打重点,依法明确打击13类犯罪,特别是故意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暴力侵害医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经营、散布谣言等严重犯罪,依法加大刑事责任追究力度。要求基层检察院和地方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首先抓好涉及疫情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并报市检察院审查控制,统一司法标准和证据标准,防止打击力度扩大。截至2月11日,全市检察机关共协调干预了7起涉及疫情的刑事案件10人,批准逮捕1起案件1人。这些刑事案件主要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碍传染病防治、诈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妨碍公共事务、寻衅滋事等六项罪名。
199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与市、县公安机关和法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于涉及疫情的刑事案件,将在第一时间派出人员进行事先干预。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检察职能,结合城市废弃口罩管理中发现的问题,部分居民小区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医疗器械消毒产品囤积居奇的情况,向市卫生委员会、茌平区市场监管局、新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依法提出5项检察建议,通过履行检察职责,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来源于《聊城日报》、《聊城晚报》、《聊城新闻》的原创作品。请注明转载的来源和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