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1
1,基本病例
2年2月4日14:00 020,根据仁寿县新关肺炎疫情联防指挥部的安排,仁寿县某街道办事处廖某等在该社区以外开展了疫情防控工作。当廖等人拉起警戒线设立检查站时,王的四轮电池车堵住了检查站的出入口。廖告诉王,他是街道办事处的防疫人员,并让王把车开走。王拒绝合作,与廖吵架,打了廖的右脸,妨碍他执行公务。廖等人控制王后,王仍不听劝告,用手挠廖的脸,造成面部软组织损伤。事发后,政府官员报警,警察当场逮捕了王。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暴力手段阻止国家工作人员执行依法采取的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及其他灾害的措施,构成妨害公共事务罪。王在全省开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疫工作期间,阻碍防疫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造成重大社会危害,应当从重处罚。王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这是一种供述,可以从轻处罚。王承认了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如果他在法庭上认罪悔过,他可以从宽处理。因此,被告人王某因扰乱公共服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该案于2月11日在法庭上宣布,该案已具有法律效力。
3,典型意义
该病例发生在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这是四川省法院判决的第一起妨碍预防和控制新皇冠肺炎疫情的公务案件。这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有效保障疫情防控的典型案例。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可靠充分,被告对指控认罪,并同意适用快速程序。法院迅速启动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并依法适用快速程序。第二天,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在法庭上宣布了判决。本案中,法院抓住了审判机会,不仅实现了刑罚的“特别预防”功能,而且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对打击和减少与新皇冠肺炎疫情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起到了促进作用。
同时,本案也是人民法院利用信息技术为审判服务的示范案件。法院通过远程视频会议进行听证。庭审期间,法官、公诉人和被告“在远处交谈”。被告在看守所成功完成了整个听证程序,不仅减少了人员聚集,有效避免了疫情蔓延的风险,也提高了审判效率。对今后处理类似案件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审判的整个过程同时在中国的公开审判网上直播。那天的浏览量超过了10万,总浏览量超过了100万。中央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2号案件张某发布虚假销售口罩信息骗取财物被判诈骗一号案件基本情况2年2月3日,被告张某在未提供口罩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销售口罩信息。受害人赵某通过他人推荐并添加张某为微信好友。在通过微信获得赵的信任并出示身份证照片后,张假借向赵销售2万个面具,骗取了赵3.02万元。当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被骗取的钱只有6100元(返还给被害人赵某),其他钱被挥霍一空。被告人张因盗窃于2019年11月2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于2020年1月12日刑满释放。
2,判决结果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销售防疫用品(口罩)为幌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张是累犯,在执行刑罚后五年内,犯有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张认罪,认罪,并有从轻处罚情节,事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他因诈骗被判处两年监禁和3万元罚款。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前,张签署了认罪书和处罚书。在判决过程中,法院表示,认罪和处罚被接受,没有上诉,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典型意义
该病例发生在新皇冠肺炎重大疫情防控期间,启动了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在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被告人张以贪财、敛财的心态从事诈骗犯罪活动。他的犯罪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巨大。本案中,法院严格执行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惩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对这种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这将对“乘人之危,混水摸鱼”的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威慑,对广大群众起到警示作用。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虽然网上购物是一种安全便捷的消费方式,但我们应该提高防范和歧视的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3:因疫情未能履行结婚协议1:基本情况2年1月8日020,原告张委托其母亲到被告胡的婚纱店办理结婚手续,并交付定金5000元此后,新一轮的皇冠肺炎疫情在全国爆发,自贡市政府发布政策,要求取消所有的餐饮和婚宴。原告张与被告联系,要求解除双方的结婚协议,退还定金5000元。被告拒绝退还押金,理由是他已经向第三方支付了鲜花、枪支和新人的喷塑照片。2020年2月5日,原告通过四川省小额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取消原被告之间的婚礼服务合同;二、被告退还原告结婚保证金5000元;三、被告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判决结果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微信视频调解,引导双方了解疫情造成的不可抗力因素。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根据相互理解和通融的原则达成了调解意见: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调解当天,婚礼公司退还了原告2500元的订金。
该案件在100分钟内完成了立案、分案、调解、结案等全部法律程序。
3,典型意义由于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当地政府依法在辖区内采取了交通管制、强制隔离、关闭、停业、限制或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等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因此,一些相关领域的民商事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疫情在春节期间发生,对餐饮、婚礼等人群规模较大、可能引发纠纷的行业影响较大。在
案件中,法院积极落实省委、市委对防疫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对防疫期间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等相关工作的安排和安排,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四川省小额法院”网上立案,利用微信网上视频调解,及时有效地督促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实现了案件的立案、分割、调解、结案和当天履行,避免了人群聚集和感染的风险,通过调解合理分担了双方因疫情造成的合同履行风险,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快速有效解决,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案例4破产医疗设备公司恢复生产及防疫案例1基本案例四川某医疗设备公司是集医用x光机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和咨询为一体的专业企业。拥有中国西南地区最大的x光防护检测车间和清洗车间,以及占地97亩的西南国际医疗设备产业园。它获得了各种类型的专利。它生产的产品种类齐全,具有很强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同时在全国同类产品中的市场份额超过70%。自2014年以来,由于x光机市场形势的变化和集团整体亏损,公司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在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公司申请破产程序
2,判决结果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日裁定受理四川省一家医疗设备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其破产管理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的生产经营基本停滞,除了一些办公楼继续出租以支付日常维护费用。在进入破产程序之前,医用x光机订单的交付被暂停。在新的冠状肺炎疫情爆发后,法院得知一家口罩制造商准备与该公司合作,将整个口罩生产线从省外转移到该公司的清洁车间进行生产。法院随后要求经理加快对接,并指导公司与面具制造商进行谈判,以推动双方尽快就合作生产达成协议。
一方面,法院加快了进度,在收到经理继续生产经营的申请之日,书面批准公司合作生产防护口罩,恢复了原医用x光机的生产经营。另一方面,法院依靠政府和医院的联合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各方的支持。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到企业现场工作,简化了企业注册和资质评估的审批流程经过各方努力,仅用一天时间就完成了新成立企业的工商登记、生产所需的全部医疗设备批准文号和复工手续。2月6日,第一条防护口罩生产线正式投产。那天产量达到了50,000。此后,其他三条生产线相继投产。四条生产线的总产量为100,000台/天。受疫情影响的上游供应链恢复正常后,产量将继续增加。
3,典型意义自从新发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国许多地方的医疗防护用品供应紧张甚至短缺。本案中,法院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从有利于疫情防控、恢复企业经济活力的角度,主动寻找破产企业生产防疫物资的相关线索,摒弃“一劳永逸”的理念,及时把握机遇,强化使命,积极寻求政府支持。 形成了四条防护口罩生产线和破产企业医用x光机生产线的合力。 它有效缓解了地方医疗保障物资的短缺,展示了法院在抗击疫情、善用形势、盘活企业优势资源、促进生产自救乃至“振兴”企业的特殊时期的职能作用,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案不仅对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安排职工、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为共同抗击新皇冠肺炎疫情、确保医疗防护用品的生产和供应、实现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终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51、基本情况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自贡市第一医院)诉自贡市租赁公司返还租赁房屋纠纷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后,该公司拒绝履行调解文件中确定的归还租赁房屋等义务。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要求返还租赁房屋,但该公司仅交付了部分土地,拒绝拆除非法建造的房屋,且未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自贡市第一医院是全市传染病病人的定点治疗点。新关肺炎疫情严峻。为加强疫情防控,自贡市政府计划利用涉案土地建设一个急救医疗场所。被执行人不及时离开现场,将影响自贡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展。
2,判决结果四川省自贡市雁滩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及时向被执行人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由于是在预防和控制新发肺炎期间,法院立即成立了一个特别工作组,多次与执法警察一起现场处理此案。通过多方协调,各方积极了解案件所涉地点的重要作用和案件的重要影响,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和解协议。截至2020年2月12日,本案涉及的租赁场地已经交付,场地内30多辆卡车已经转移,被执行人已经拆除了场地内的违章建筑。本案涉及的场地现已投入紧急医疗场所建设。
3,典型意义本案涉及的租赁土地属于自贡市急救医疗场的建设用地。该案件能否及时成功结案,关系到疫情防控应急医疗救治现场的建设进度,影响到自贡市地方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进度。从充分保证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的高度出发,行政法院成立专门小组,结合案件特点和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争分夺秒,多次赶赴现场,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访谈和法制教育,在强大的执法威慑力的支持下,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思想工作。 自愿腾空土地,促进了案件的顺利结案,保证了急救医疗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为自贡市抗击新皇冠肺炎疫情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
61号案件,基本情况原告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被告消费金融公司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消费金融公司王某按照合同约定向王某履行借款义务,但王某未按约定偿还贷款,且消费金融公司多次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和滞纳金。庭审期间,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018年7月21日,因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年2月13日,四川省某医院向本院出具证明,证明王某因防控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需要到武汉前线支援,请求本院中止对王某的高消费限制措施
2,判决结果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应医院申请,于当日解除对王某的高消费限制
3,典型意义目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特别是湖北处于决定性阶段。本案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院及时解除了对医务人员王某的消费限制令,确保被执行人及时参与武汉市一线防控工作,畅通了防疫救援之路。 充分体现了法院尽最大努力确保防疫工作各方面高效运转、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的责任
文章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