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开始生产口罩_成都出台“十二条” :口罩生产企业 新增产量将获奖励

为鼓励成都市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充分利用自身力量,加班加点,扩大生产能力,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多购多销,坚决打赢防疫战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成都市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生产供应保障的十二项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办法》)

支持扩大口罩产量

新增产量奖励

在提高防治材料生产能力方面,本办法要求市有关部门和区(市)县政府加大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快医用口罩、民用口罩、医用防护用品、电子测温设备、消毒产品等紧急防疫材料及其上下游配套产品的生产。,力争成都日产量超过100万个口罩

支持企业加班生产,要纳入全市企业总体规划,鼓励加班,生产全功率口罩、医疗防护用品、电子测温设备、消毒用品等防疫材料,对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员工加班工资、轮班补贴给予固定补贴

支持面具生产企业扩大产量,纳入全市企业总体规划,以生产线设计能力为基数,医用面具生产企业每天增产0.25元每奖励,民用面具生产企业每天增产0.15元每奖励;在完成国家和省级保证的前提下,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的50%-70%将作为拟供浆量的基础。医用口罩制造商将获得每片0.25元的新增粘贴奖金,民用口罩制造商将获得每片0.15元的新增粘贴奖金。

支持研发新的防控产品

。上市后最高奖励为2

199。鼓励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企业进行生产转型,或鼓励新成立的合作企业联合生产医用N95及以上标准防护口罩、医用手术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病毒检测设备及试剂、电子测温设备、民用口罩等防疫材料,并按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50%给予补贴对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企业,将利用现有设备改造民用口罩的生产,并按每张口罩0.20元的价格奖励供应的粘贴量。

支持企业研发。对开发新防疫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应用和地方改造的企业,新产品上市后按研发投入金额奖励20%-50%,最高奖励200万元。

支持成都产业链的完善。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企业,加快引进口罩、熔喷布、消毒剂等防疫材料产业链中的重点环节项目,并按项目设备投资的50%给予补贴,或鼓励城市国有企业投资入股,将项目落地。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扩大销售。如果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在省外组织供应国外防护口罩,并投放成都市场满足市民需求,经批准后,销售企业每实现销售数量奖励0.15元。

疫情结束后,

帮助企业吸收材料和设备

将给予企业租金补贴。对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企业,将根据企业生产需要,优先安排国有企业在城市投资建设标准工厂。企业新建租赁工厂,第一个月免交租金,第二、三个月减半。鼓励其他企业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提供厂房和租金减免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简化审批程序,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实行适度利率和增加信贷。对于纳入全市总体规划的企业,由于生产防疫物资、技术改造和流动资金贷款,将按不超过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市场报价(LPR)的50%给予补贴。

帮助企业吸收疫情后的生产能力。市和区(市)、县级公共医疗机构应当优先支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企业新增生产能力设备。战略物资储存和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存主管部门应与企业签订协议,帮助企业在疫情结束后吸收物资和设备。

支持相关机构参与疫情防控。本政策和办法的有关规定适用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机构或单位以及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特殊和重要作用的第三方检测诊断和治疗机构。

在主动、高效、准确服务企业方面,《办法》要求区(市)、县政府及相关市级部门积极为防疫物资生产和担保企业提供现场服务,开辟专用“绿色通道”,简化手续等。

《办法》还指出,上述政策可以与国家和省的其他政策同时享受。对于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同一类别的奖励和补贴,市级财政现金政策按照不超过100%的原则执行,此前国家和省实际现金比例相重叠。有效期至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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