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仲裁行业调整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模式,大力推进“网上办公”、“手办”、“预约办”
为简单服务,推广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处理、在线反馈在线闭环;对于人数多、情况复杂的事项,将推进网上和网下服务相结合,实行预约服务和现场服务。2 .全省12348热线实行7×24小时不间断服务组织专业人员为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确保12348热线服务质量,保持热线接通率和满意度在95%以上< br>
在江苏棕榈岛12348微信公众号“智慧小分队”模块中增加防疫服务功能,并自行解答与疫情相关的法律问题《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法律服务手册》在江苏法网发布,旨在汇编和发布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和政策问答,并提供疫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信息检索3.围绕“防疫、法制同行”专题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卫生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向各村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宣传《防疫法常识问答》、《防疫重点执法领域工作指引》等法制宣传材料,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营造打赢防疫战争的良好法制氛围。< br>4。防疫期间的特殊公证服务对企业和个人对疫区的无偿捐赠进行公证积极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办理与疫情有关的不可抗力事实公证鉴于人员无法集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基层自治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或网上视频会议,为受困企业监督办理疫情相关经济公证。相关部门打击非法市场行为的证据保全公证< br>
5。尽一切努力解决与流行病有关的冲突和争端组织全省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配合党委、政府开展“天罗地网”疫情调查,首先受理和调解涉及疫情的纠纷。整合产权、医患、金融、商业等领域的专业行业调解力量,选择专家调解员组成团队,提高调解质量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主动为受困民营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并在防疫控制过程中进行法律风险评估。针对疫情引发的违约和延期履行问题,指导律师为受困企业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帮助涉外企业办理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等法律服务。7.建立仲裁机制,快速维护企业权益设立速释服务中心,鼓励争议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通过速释中心简化调解程序因疫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或不利经营的,在结案前允许缓交部分仲裁受理费。通过快速仲裁程序处理的案件,仲裁受理费减半。
8。有效发挥农村居民法律顾问的作用在“法轮民生”微信群上进行了实际操作。村法律顾问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驻扎在该小组提供服务。他们依靠微信等平台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他们对消费者合同、房屋租赁、劳工和就业以及监管措施等高频法律热点进行预判和指导。引导群众依法支持防疫工作,为依法办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解决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氛围。
9。简化法律援助受理流程加快法律援助申请审批进度,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受理能力不足”制度,在没有材料的情况下,先审批,后补充对于那些确实无法通过互联网提交法律援助申请的人,将开通一条"绿色通道"提供预约服务。加强异地法律援助合作,争取同一天受理、审批、同一天指派农民工工资收缴、防疫相关申请等维权案件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认定工伤
对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并拖延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自疫情防控结束之日起继续计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调查、听证等活动的,可以依法中止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听证,并通知当事人,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的权利。对涉及行政机关处罚囤积居奇、非法牟利、隐瞒病情、恶意传播疫情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审理,维护防疫期间的正常行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