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开工疫情补贴_安康市应对疫情调整优化扶贫资金,使用十条措施

一是按照扶贫资金使用的规定和方向,提前到达扶贫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和材料的准备,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2是为满足防疫和扶贫项目的需要,已列入项目库的要优先实施,未列入项目库的要简化入库手续和公告流程,及时列入和安排资金支持

3是扶贫项目应采取“以工代赈”和“一案一议”等方式,优先让贫困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

4是支持有劳动能力和因疫情不能外出工作的贫困人口对发展中产业实施奖励和补贴。

5是克服疫情影响,积极促进贫困户发展的龙头企业和有困难的合作社主体,可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

6是防疫期间需要增设的临时公益性岗位,如清洁卫生、防疫灭疫、巡逻执勤等。由于疫情防控,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给予补贴。

7是根据贫困的规模和影响,为在防疫和控制期间重返工作岗位并再次生育的贫困人口提供的一次性补贴,用于吸收贫困劳动力以实现稳定就业。

8是为防疫期间外出工作的贫困劳动力提供的一次性交通和生活补贴

9是一笔扶贫小额信贷,由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偿还。它将延长还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并补贴延期利息。

10是利用农业整合资金开展资产收益扶贫产生的集体经济收入基金,主要用于对贫困劳动力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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