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影响延期复工的通知_重磅!五部门发文: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延期还本付息

关于疫情影响延期复工的通知

受疫情影响,许多企业复工复产,中小微型企业营运率不足,现金流收入大幅减少,流动性压力亟待缓解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临时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对中小微型企业实行暂时延期偿还贷款本息,将有助于缓解企业的财务支出和流动性压力,给企业一段缓冲期,帮助企业尽快恢复工作和生产,支持实体经济的复苏和发展。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根据《通知》,今年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中小微型企业如受疫情影响而不能按时偿还本息,可向银行申请延期。银行可根据疫情影响和企业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可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不计罚息。对于需要延期的贷款利息,具体还款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双方通过自主协商和合理确定确定。

湖北地区获得了特殊扶持政策一是政策覆盖面扩大,湖北各类企业(包括大型企业)均可享受贷款临时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二是给予特殊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湖北地区配置专项信贷规模,对内部资本转移实行优惠定价,力争2020年普惠性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去年平均水平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与此同时,上述

负责人指出,此次发布的政策强调精准支持,重点是帮助中小微型企业(包括小微企业主和个体企业)早期正常运营,应对疫情冲击带来的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不一刀切。

《通知》下发前,银监会首席风险官肖强调,要坚决防范道德风险,防止部分企业利用“搭便车”

那么,银行和相关企业应该如何操作这种延期偿债政策?

首先,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出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为企业开通线下和线上等多种应用渠道

其次,银行应及时受理企业的申请,客观评估疫情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限期响应申请,并给予企业一定的展期

此外,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期长、发展前景好的中小微型企业,如果企业有较长期的还款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一种展期安排。

为了配合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各部门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

监管政策。对于1月25日至6月30日暂时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流行因素降低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信用记录复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常经营,如果这些企业仍不能按时正常偿还本息,应认定为坏账的贷款应认定为坏账。在

货币政策方面,中国人民银行综合运用了公开市场操作、中期贷款工具、长期贷款工具、再融资、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合理充足的流动性和银行债务的稳定延续。

金融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对2020年国有控股和参股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评估给予合理评价,充分考虑应对疫情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特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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