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的通知》,建议在预防和控制流行期间由单位安排公积金贷款偿还、租金提取、延期支付和逾期支付。2月24日,中心对政策进行了解释,明确了相关逾期业务的处理时限。< br>
例如,在还款方面,已确定的相关群体可以灵活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安排。疫情期间应付贷款本息不会逾期,也不会作为逾期记录提交。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可延期至疫情防控解除后6个月内结清。记者
从中心了解到,目前佛山市职工公积金贷款本息偿还情况没有明显变化。疫情对员工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影响仍在观察和评估中。
关于从租赁住房中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应当在租赁住房合同签订的第一个月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租赁住房。如疫情结束时间在疫情防控期内,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处理。
在降低企业存款和延期存款比例时,企业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公布的《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降低存款和延期支付比例手续的通知》提供材料中心强调,疫情防控期的起始时间为2020年1月23日,是佛山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级反应时间。
关于流行病防控期间的新住房公积金政策,您应该知道:
(1)还款:
可在防控取消后6个月内结清。因新诊断肺炎住院或隔离的人员、因防疫需要隔离的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和其他参与防疫的人员以及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可以申请灵活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安排,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确定在疫情期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不作为逾期处理,也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可延期至疫情防控解除后6个月内结清。
(2)租赁住房退出:
员工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租赁住房退出,并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内上报。期限在防疫控制期内的,可以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
(3)补缴:因疫情原因,自愿缴纳
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未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完毕的,视为正常缴费。对于上述补缴,员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明情况。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是连续计算的,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4)缓办:开辟绿色通道,加快
的受理和审批。因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延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公布的《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程序指引》提供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受理和审批
(5)尝试使用在线平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