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9-023
2018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3,489,03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客运服务和汽车客运站经营,其他业务包括旅游、智能出行平台、汽车租赁、汽车后服等。
1、汽车客运业务
汽车客运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公司的汽车客运业务主要包含两类,一类是由公司提供客运车辆在各客运站承运旅客,向旅客收取承运费用;另一类是公司提供车辆给有旅游或者通勤需求的企业或个人,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并收取运输服务费。
目前,公司已形成班车客运、出租客运、公交客运、租赁客运等多方位的道路客运服务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各类营运车辆4,952台,车台数与2017年年末减少251台;客运线路824条,较2017年年末减少64条,主要是对同向、同区域线路及车辆进行了整合。
2、汽车客运站经营
汽车客运站经营也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是公司开展客运业务的支点和载体。根据现行汽车客运行业规定,所有营运客车必须进入各地经政府规划、交通部门审核发放经营许可证的汽车客运站从事客运运输,各汽车客运站按照站级,结合交通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进入汽车客运站的营运车辆收取费用,主要包括客运代理费、站务费、安检费、车辆清洗费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客运站35个,与2017年年末相比减少2个,其中一级客运站11个,主要分布在成都、绵阳、遂宁和眉山等地,在我省道路运输业中发挥着重要的枢纽作用。
3、其他业务
为延伸主业产业链,创新服务模式,公司还开展了旅游、智能出行平台、汽车租赁以及油料定点集采、汽车维保、GPS监控、保险代理等多方面的汽车后服业务等,该等业务逐渐成为客运业务的重要补充。具体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概述及二、主营业务分析之营业收入构成”。
(二)行业发展格局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随着国家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市场环境亦发生重大变革,私家车、网约车数量的持续增长、城际轨道交通等其他运输方式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高铁线路的快速扩张,已对道路客运产生持续不可逆的影响。但随着交通运输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互联网+” 出行方式的盛行,以及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逐步建成等,也给道路客运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公司是专业从事道路客运的国家一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四川省安全状况评估AAAAA级、质量信誉考评AAA级企业。根据2018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公布的中国道路运输百强企业名单,公司位居全国第15位;公司在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客运站数量、客运车辆、线路资源以及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等方面位居四川省道路运输行业第一位。公司将同其他道路客运企业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及道路运输供给侧改革的要求,加快构建与其他运输方式相衔接的道路客运集疏运网络,形成与其他运输方式优势互补、差异化服务的市场格局,积极培育中短途道路客运市场,大力发展旅游、定制客运、城际网约等延伸产业,推进建设与互联网融合的智慧交通服务系统,努力打造道路客运新兴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按照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相关规定,将收到的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列示,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从2017年度利润表“营业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即其他收益增加45,681.56元,营业收入减少45,681.56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道路客运行业面临高铁、民航、网约车、私家车等多样化出行方式迅猛发展的持续冲击,道路客运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继续呈现“双降”态势,道路客运行业经营环境日益严峻,亟待在变革中寻求突破,创新传统客运业务,加快实施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止滑增效、创新转型”的经营思路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传统业务模式的基础上,借助公司自主研发的“天府行”平台,大力发展旅游、定制客运、汽车租赁等延伸业务,积极探索道路客运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管理质效。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5,999.9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60.7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3.56%。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强安全管控,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安全规章制度,推行科技兴安,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1、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在公司范围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事故调查等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全年共达200余次;进一步梳理分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及奖惩制度,从而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及应急演练。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开展 “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联合交叉大检查”、“道路运输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等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加大对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通过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以及制定并落实冬季、汛期、黄金周等特殊时期的安全防控措施,同时加大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等,对各个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下属各企业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反恐防暴、事故救援等一系列应急演练等应急演练,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全年安全形势总体较为平稳,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各项安全指标均控制在内控标准范围内;公司安全评估为最高等级5A级。
(二)发挥主观能动性,稳固客运主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推进车站商业化、开展定制客运、发展旅游客运、开展汽车后服等措施,应对高铁等出行方式对道路客运的冲击,一定程度上稳固了客运主业。
1、报告期内,公司眉山四通等车站充分利用现有客运网络以及站点资源,通过主动招商引资的方式,积极打造车站商业综合体,在为旅客提供优质的乘车环境及服务的同时,盘活车站闲置资源,提高资产收益。
2、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自主研发的“天府行”智能出行平台,试点开展灵活、快速、便捷的道路客运定制服务,在四川省传统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中率先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的道路客运定制服务,目前遂宁-射洪、成都-崇州、绵阳-江油等线路的定制客运车辆已正式投入运行,得到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旅客的普遍认可和好评。2019年公司将进一步转变、创新车辆经营模式,大力推进车辆定制化服务,为旅客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满足旅客出行的多样化需求。
3、报告期内,公司紧盯城市扩张中大型企业单位员工通勤服务及旅游服务市场,为华为、富士康等大型企业以及四川大学等大专院校积极提供厂校通勤业务,抢占旅游运输市场,此项业务已成为公司客运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4、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充分利用自身车辆规模优势,通过车辆集中保险招标、车辆集中维保等方式,实现汽车后服业务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在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同时,有效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5、报告期内,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对亏损企业、客运站进行妥善处置,持续做好企业“关、停、并、转”、人员优化工作;通过网络售票、自动取票、自动检票等方式,推进 “智能化”车站打造,减少客运站运营成本,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产业发展及转型需要。
(三)多措并举,助力企业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开发和完善“天府行”平台产品,实现旅游、租车、定制客运、票务等所有模块陆续运行;坚持“运游结合”发展战略,深入拓展旅游业务,大力发展景区直通车业务,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1、大力发展旅游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巩固“运游结合,以游带运”的经营策略,依托车站和车辆资源,整合景区、酒店及旅游环节的各要素资源和地方景区资源等,不断打造周边游、定制游、旅游直通车、自驾游、春秋学生团体游及研学旅行等产品;同时,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开展全员营销、完善奖惩机制等方式,实现了旅游业务的稳定增长。2018年度实现旅游及旅游运输收入近4,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近一倍。报告期内,公司荣获由四川省旅行社协会颁发的“创新型特色旅行社TOP20”、“旅行社省内游TOP10”、“特别贡献奖”等殊荣。
2、加快推进“传统客运+互联网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开发、运营的“天府行”平台定制客运、票务、旅游等业务已上线运营。目前,“天府行”平台拥有30余万粉丝、30余万用户数。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10地市的网约车经营许可证,为公司开展定制客运和网约车业务奠定了基础。此外,公司建设并启用“财务云共享中心”,实现各区域、各企业、各业务信息即时同步、互联互通,目前已开始正式运行;同时,公司加大客运站站务管理系统升级,将客运站智能化、商业化升级改造项目作为专项课题进行了研究,以进一步助推公司降本增效、提质转型。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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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3.56%,主要原因是:1、客流量持续下降,公司主营业务受到影响;2、计提商誉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
注1: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本公司采用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受影响的具体报表项目如下: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增设“研发费用”项目列报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将原“管理费用”项目拆分为“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设其中项“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该报表项目调整对合并及母公司净利润和股权权益无影响。
注2:按照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相关规定,将收到的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列示,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从2017年度利润表“营业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即其他收益增加45,681.56元,营业收入减少45,681.56元。
2、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公司本年度没有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年度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
本年度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处置子公司
■
注:本公司以注册资本10万元设立绵阳汛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汛华酒店”),并于2018年1月23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批准,本公司与自然人冉光亮于2018年5月17日签订了关于汛华酒店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公司将所持有汛华酒店100%股权转让给冉光亮,股权转让价格为600万元。本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收到最后一笔股权转让款,汛华酒店于2018年5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注销子公司
四川省广汉长运运业有限公司正在办理注销事宜,公司已停止经营,截止期末,尚未完成注销手续。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9-02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临运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邮件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7名,董事王志红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曹洪先生代为出席和表决,独立董事李正国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赵洪功先生代为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董和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曾令秋、赵洪功、李正国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5,999.9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60.7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3.56%。
同意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预计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87,257万元,实现净利润10,785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19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同意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607,660.74元 ,母公司净利润 100,366,277.89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以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00,366,277.89元为基数 ,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 10,036,627.79元后, 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539,580,363.24 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313,489,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348,903.60元,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预计2019年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产品、接受或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596万元,具体内容见《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公告及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董事董和玉系公司控股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郑铁生、王晶系控股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之经营管理人员;王志红系持股5%以上的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为此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八)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同意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报告及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会计报表的科目列报,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要求,结合现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原《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中关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标准进行了修订,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2019年4月修订)。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信息等内容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章程》(2019年4月修订)。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19年4月修订)。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19年4月修订)。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9)。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原《内部控制评价制度》中的财务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量化标准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19年4月修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357 股票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9-028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为使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董和玉先生、总经理蔡亮发先生、总会计师杨小春先生、董事会秘书曹洪先生、独立董事李正国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9-029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6日(周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周三)至2019年5月16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周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提案:
1、《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19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提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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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周三)9:00至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N29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洪、汤元玲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N29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610091
传真:028-83251560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57”投票简称为“富临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至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万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9-030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25日,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关联董事董和玉、郑铁生、王晶、王志红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原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及其子公司,控股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锋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购买商品、接受或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596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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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治富
注册资本:30,100万元
注册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17号
经营范围: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富临集团系公司原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富临集团(本部)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05,722万元、净资产293,12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68万元、净利润13,064万元。
2、永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锋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注册地址: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内
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工业用水供应;热源供应;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五金机电;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永锋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永锋集团(本部)未经审计的总资产615,899.53万元,净资产324,505.15万元,营业收入773.62万元,净利润157,084.4万元。
(二)其他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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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状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车辆租赁、天然气采购、房屋租赁、其他接受或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双方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并保证交易双方的实际交易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逐步签订采购或销售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和产业转型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不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发生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均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参照行业公认的标准或市场价格履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其定价依据是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参照行业公认的标准或市场价格履行,交易条件和定价原则公允,符合一般市场交易原则。董事会在审议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六、监事会意见
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其定价依据是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参照行业公认的标准或市场价格履行,交易条件和定价原则公允,符合一般市场交易原则。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9-03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财政部 2017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日起在境内上市公司执行。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6月15 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8 年 9 月 5日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2018 年 6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政部对会计准则 22 号、会计准则23 号、会计准则 24 号和会计准则 37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不调整 2018 年财务报表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对报表列报项目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4)“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5)“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6)“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7)“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2)在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
3、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三)对“其他收益”项目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9 月5日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本公司原核算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并在“营业收入”项目中列示,2018年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按照最新要求予以列示,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会计报表的科目列报,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9-032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丰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同意《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