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个月的防疫工作,几个县的高等学校和小学已经改为网上学校课程,以家庭为基础进行隔离学习。许多人问他们什么时候能正常说话。现在官方通知来了!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的总体部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2020年春季学期的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1。预定开放时间
在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并持续好转的前提下,预定开放时间为
(1)3月16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将重返工作岗位,并做好开学准备、教学准备、疫情防控、辍学控制和学校维护等工作。
(2)3月23日,高三、高三年级将开学。
(3)3月30日,中小学其他年级将开学。
(4)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将按照“一校一策”的相关要求有序开课
(5)高等教育开始一周后,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将开始上课。
具体开学时间将分批另行通知,所有学校(包括校外培训机构)在收到正式开学通知前不得自行开学。
各地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学校防控通知》)的要求,按照预定的开学时间做好开学准备
(1)各州、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系统的领导下,切实履行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
1。推进和完善联防联控机制,认真部署开放工作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2。协调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危险点调查、预防性消毒工作,建立教育、保健、疾病控制、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学校联系机制,协调开通师生发热门诊绿色通道
3。指导学校做好预防控制工作,督促检查学年开始前的防疫准备工作,抓好学年开始的关键环节,学年开始后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4。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筹下,组织对教师、学生和员工的逗留轨迹进行调查,与卫生部门合作确定健康风险水平,对高危人群进行核酸检测。督促学校通过“云南教育云”平台按要求上报高风险和中风险人员的相关信息
(2)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落实防治责任主体,学校党政领导要是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将学校食堂、超市、理发店、快递点、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纳入整体疫情防控工作,实现全覆盖。
2。严格落实“人对人”措施,建立学校、年级(系)和班级三级网络防控工作体系,在开学前14天对教师、学生和员工的健康状况和逗留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逐一进行风险认定,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建立风险评估档案,作为返校评估依据。通过“云南教育云”平台,按要求上报高、中风险人员的相关信息。
3。加强校园管理,积极推广使用“云南防疫”扫描码软件,加强对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的管理和登记,确保外来人员能够被追踪和控制。
4。组织所有进入云南的师生申报健康状况,并扫描《云南省卫生法》的登记管理
5。储备必要的突发公共事件防控材料,开展校园预防性消毒,加强校园食堂、图书馆、宿舍、超市、零售店等的区域化和分类管理。
6。指导教师和学生在返校途中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并告知学生和家长他们有义务预防和控制疫情
7。严格执行“早(午、晚)检”依托“云南教育云”平台,强化疫情信息“每日报告”和“零报告”系统
(3)教师、学生、员工和家长落实个人责任
1。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应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并如实向学校报告假期逗留轨迹和健康状况
2。做好返校、上学途中和回家途中的保护工作妥善保存返校机票信息,配合调查可能的密切接触者。
3。根据健康风险判定标准,高危和中危人员暂时不复学,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测和隔离工作。
(4)在疫情仍然严重和实施交通管制等紧急措施的地区,教师、学生和雇员暂时不会返回学校各地学校要做好师生关怀和心理咨询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加强对学生的网上教学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补偿计划,并照常落实教师工资、津贴和福利。
(5)招收海外学生的边境县学校应在开学前14天对所有教师、学生和员工,特别是海外学生的逗留轨迹和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调查,逐一进行风险判定,并建立风险评估档案。各州、市、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6)外籍教师和学生(外籍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外事规定执行。他们不得在开学前返回学校。他们在返回学校后应与中国教师和学生同等对待,并应实施非歧视性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7)各地学校要围绕《学校防控工作通知》和学校防控相关工作重点,开展对教职工的防疫内容和流程培训,确保全覆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明确个人防控责任,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八)国家、市、县、区教育部门和非省级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学校工作安排,提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开学安排应当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前报送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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