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石焕南、记者尹明博日前报道,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分期下调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支持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的通知》,决定分期下调全省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在疫情期间恢复工作和生产,共同度过难关。
《通知》规定非居民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将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执行政府指导价和合同市场调节价的非家用燃气城市门站的结算价格全部下调,城市门站综合平均结算价格按不超过1.957元加省级管道价格确定。
按照《通知》的要求,天然气上游企业应充分考虑疫情对下游企业的影响,原上下游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偏差结算”和“支付与否”等相关规定,不再执行,应据实结算
《通知》强调,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落实燃气价格联动政策,按照“关口价格加燃气配送价格”的规定,降低非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非居民天然气购销差价高于上述要求的,应当按照要求调整至标准以内。有条件的城市,根据全市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增加浮力,更多的用能企业,释放更多的折扣红利
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初步测算显示,分阶段降价将使全省相关企业的用气负担减轻3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