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开学时间延迟_辽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延迟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阻断疫情蔓延,打赢疫情防控战争,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防控工作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辽宁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机制,1月3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推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 00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所必需的(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防疫控制所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销售等行业)、人民生活所必需的(超市、食品生产供应等行业)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最早恢复时间。全省256所+199所各级各类学校(大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已经推迟到2月17日开学。以前,学校不允许组织学生返校,也不允许举办任何线下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包括各种培训机构)具体开放时间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待科学评估确定后另行通知。

199对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辽宁的人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检疫和卫生防护。单位应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进出重点疫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应严格执行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有效的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有序。

责任编辑: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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