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12月12日,消息来自贵州省住房和建设厅。省住房和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实施省级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的通知》。如果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偿还,就不会逾期。
《通知》明确规定,受新皇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于今年6月30日前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受新皇冠肺炎疫情影响,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不做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信贷部门
同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证明材料在防疫控制期内到期的,证明有效期可延长至防疫控制结束后2个月
贵阳日报财经媒体记者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