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提取住房公积金_南京出台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提高2月至6月租房提取额度 职工购房提取期限顺延3个月?

疫情提取住房公积金

南京发布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BR >

继2月7日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的通知》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又发布通知,落实住房和建设部等部委的要求,结合南京市实际情况,发布四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应对新一轮的皇冠肺炎疫情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降低存款比例;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根据协商意见和补充缴费计划,在6月30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应当连续计算,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正常提取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因感染新皇冠肺炎而住院或隔离的人员、需要隔离进行防疫和控制的人员、参与防疫和控制的人员以及因疫情而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在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偿还,将不会被视为逾期。收入受疫情影响的无房职工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从2月至6月增加提租金额。单身工人每月可以增加300元,已婚夫妇每月可以增加600元。对于6月30日前不能购房且逾期的员工,退出期限应推迟3个月。(来源:江苏经济日报)

文章来源:江苏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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