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6日上午,水城县法院就被告参与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的杨谋案,通过与看守所的远程视频连接,进行了公开审理。水城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丁银良主持了该案。水城县人民检察院任命陈桃红副检察长等人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2月7日12时左右,水城县公安局汨罗派出所民警和汨罗镇政府、医院等部门工作人员在汨罗镇曹国村检查站执行防疫和控制任务时,被告人杨谋谋多次试图不戴口罩骑摩托车闯关。经防疫人员多次劝阻,牟阳某仍拒绝配合检查和登记。之后,牟阳某用鹤嘴锄殴打警察,追赶防疫人员200多米,并向路边的防疫人员投掷石块。在多次警告和劝阻失败后,他被前来支持他的警察和工作人员抓获。被告人杨谋谋的上述行为涉嫌危害公共服务罪,检察机关已依法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可靠、充分的罪名指控被告人杨谋,指控成立。被告人杨谋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工作人员履行预防、控制和检查突发传染病的职责。他的行为已经构成妨碍公共事务罪。根据被告牟阳某的犯罪危害程度和认罪情况,水城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牟阳某六个月监禁。在当前新诊断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严峻形势下,水城县法院为了打赢人民防疫战、一般战和狙击战,充分发挥了司法职能。依法严厉、快速惩治妨碍突发传染病防控等各类犯罪,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为坚决打赢全县新发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