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规范春节年画临时销售市场的通知
春节将至,春联、年画、灯笼等传统节日用品需求增加。为了方便广大市民的购物需求,这类商品也在相对规范的区域销售,春节以优美的市容和喜庆的气氛受到欢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经决定在城市的一些地区设立春联、灯笼和其他传统节日用品的临时市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起止时间
自2019年1月9日(12月15日)至1月24日(除夕)
2、经营路段
(1)解放路烧烤公园(站前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北角);东明湖区
(2)(向阳路与民主街交叉口北侧);
(3)健康路(镇东路与健康路交叉口西侧);
(4)大洋笛福(万福河广场);
(5)五四路(好朋友酒店,文庙区)
3、相关要求
以上部分仅限于经营春联、灯笼、海报等春节饰品,不经营烟花爆竹和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农副产品;摊点主要负责自觉维护摊点周围的卫生。他们不得倾倒垃圾和污水,张贴涂鸦,搭建各种帐篷,损坏树木和电线杆等公共设施,或使用扬声器吸引顾客。公司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经营,或违反上述要求的,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菏泽市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有权提前临时调整或取缔临时市场摊点。特此通知
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年1月5日
解放路烧烤公园(站前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北角)
东明湖区(向阳路与民主北街交叉口北侧)
健康路(振动路与健康路交叉口西侧)
大洋福地(万福和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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