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说,
疫情是一个秩序,预防和控制是责任。在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每个公民都要认真遵守政府制定的疫情防控措施,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的调查、登记、测温等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抗击新皇冠肺炎疫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的暴力、威胁行为,依法构成妨害公务罪。
2。防疫中断处罚
(1)基本案件
2年2月5日,被告人梁谋谋在中山市某镇村口接受临时防疫体温测试和身份检查时,与工作人员黄谋谋发生口角。他还通知他的兄弟梁某和其他人在场,并辱骂黄某和其他工作人员。当晚8时,被告人梁某、梁某酒后聚众至被害人黄某住处附近,辱骂并殴打黄某及其父亲至轻伤,并将前来劝阻的保安人员推倒在地。
(2)判决结果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梁某、梁某在疫情发生时无视国家法律。为了发泄情绪,逞强欺人,没事找事,结伙打人,两人都犯了寻衅滋事罪。他们分别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和一年的有期徒刑。
(3)法官表示,
疫情的防控关系到公共安全本案中的两名被告不仅拒绝配合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检查,还聚众辱骂和殴打防疫人员及其家属。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刑法。公众应当向被告学习,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坚决打赢防疫期间的防疫战。1992年2月1日至2月5日,被告周牟某利用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抢购口罩之机,在微信推广号上发布了大量口罩销售虚假信息,在收到受害人微信转账后对受害人不予理睬,骗取受害人19人6万余元。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认定,周某在防治突发传染病等灾害期间,以销售防治突发传染病等灾害物资为名,无视国家法律,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巨大。该行为构成欺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法官
(3)说
目前,全国人民正在预防和控制疫情。但是,也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防疫物资的迫切需求,骗取他人财物,或者进行制售伪劣防疫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性质恶劣,应当严惩。同时,也提醒广大公众,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网上购物应该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歧视意识。他们必须选择正规的购物网站,尽可能避免私人交易,并防止被欺骗。
4、惩治哄抬防疫材料价格的行为
(1)基本情况
新型冠状肺炎在武汉出现后,谭牟某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以25元/盒、50元/盒的高价出售一次性医用口罩1月23日,销售价格提高到600元/箱。实际销售额为5.1万元。犯罪后所有被偷的钱都被归还了。
(2)判决结果
湛江市廉江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谭牟某在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等灾害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和价格管理的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1万元。法官
(3)表示,
在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消毒剂等医疗用品供应紧张,相关医疗物资的供应和采购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全稳定。作为这类医用材料的生产和销售者,应严格遵守政府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切实履行企业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诚信经营,不唯利是图,否则将受到刑事处罚。
5。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1)基本案件
1年1月29日,市场监管机构在被告刘某经营的一家餐馆的厨房冰柜中发现被告刘某从邓某处非法购买的两只野生鸟类(收购时已死亡)。这只鸟被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判决结果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构成非法收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在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他仍从事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犯罪活动,应依法从重处罚,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罚款。法官
(3)说,
是每个公民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义务。禁止购买和消费野生动物是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减少公共安全危机、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我们要借鉴非典和非典的防治经验,禁止非法买卖、生产和消费野生动物。
6、全力支持医院抗击疫情
(1)基本情况
博种抗美公司与民航广州医院于2019年11月因合作医疗项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民航广州医院银行账户予以保护2020年2月17日,民航广州医院向法院申请解封其银行账户,并提出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承担防疫任务。然而,银行账户被冻结,这使得医院无法购买相应的药品、医疗设备和防护用品。目前,有关防疫和防护用品已经用尽,形势十分紧迫。
(2)判决结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由于客流量大,面临严峻的防疫形势。为确保防疫控制工作的顺利实施,法院立即与双方沟通协调,并在同一天双方就解除银行账户冻结达成共识。法院立即发布法律文件解冻账户,协调银行开户,并为民航广州医院开启绿色应急窗口启封账户。法官
(3)表示,
医院作为抗击疫情的主战场,有责任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防控疫情。在疫情严重、防护用品极度短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坚持保障疫情防控与诉讼权利的平衡,迅速解除了对医院的账户冻结措施,确保了医院在疫情防控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维护了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7。推动困难企业复业
(1)基本案例
广东新材料公司是一家生产和销售彩涂钢板的中型企业。它也是许多知名家电企业的供应商。近年来,由于市场变化和管理不善,该公司负债超过1亿元。由于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019年5月,法院裁定广东一家新材料公司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然后进入破产重组程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认为,新材料公司具备产业整合、转型升级的基础,可以继续以“经理监督+债务人自我管理”的模式运作,以“保证投资者+网上招聘”的模式招募投资疫情爆发后,法院继续通过"网上办公"推进重组计划的实施,加快了收缴财产的分配。债权人表决后两周内,财产分配到位,实现了有担保债权、员工债权和税务债权的100%偿还,普通债权人的偿还率为62.62%,有助于公司快速全面恢复生产。
(3)法官表示,在疫情爆发期间,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网上办公”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成功重组只花了四个月。它不仅有效整合了社会资源,实现了企业的平稳过渡,而且避免了人员聚集造成的疫情扩散风险,保证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审判工作不会停止或关闭,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稳定企业与解决行政纠纷
(1)基本情况
广盛公司是一家知名的台资民营企业,因资金不足欠80名员工住房公积金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行政决定,责令广盛公司补缴住房公积金118万元。广盛公司不服行政诉讼,认为补充公积金金额较高。目前,企业的经营困难有财务压力。它希望通过缓慢支付公积金来帮助它度过难关。
(2)判决结果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当前是大多数企业停工配合防疫的关键时期。为了稳定企业的经营和生产,缓冲企业的财务压力,根据广盛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主持各方进行网上协调。最后,双方达成了“将逾期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的协调计划在市公积金中心发出延期支付协议书后,广盛公司申请撤销对80起相关案件的上诉和起诉,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准许。
(3)法官表示,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人民法院一直积极司法,充分利用协调手段解决行政纠纷的实质,积极推动双方达成和解,不仅维护了员工的相关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还协助民营企业渡过了管理难关, 为他们恢复生产经营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促进了防疫期间经济和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9。支持防疫物资企业恢复生产
(1)基本情况
位于广州市黄浦区的一家专门研究生产红外热像仪的公司因内部股权纠纷引发债务危机,导致工商银行到期贷款无法偿还,于2019年1月被法院起诉。根据有效判断,一家特殊公司应偿还工行2796万元贷款。由于一家特殊公司未能履行其义务,工行于2019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实施流程
广州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获悉,某特殊公司生产的红外热像仪急需一线防疫物资。为了支持公司紧急恢复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经与双方沟通,法院决定调整部分实施措施。法院要求首先扣押法院处置移交给本案的抵押品的权利,同时解除对设备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及其法定代表人的“高度限制”措施,以便该公司能够紧急恢复工作,并生产用于防疫和控制的红外热像仪。法官
(3)表示,在抗击新皇冠疫情期间,一线防疫物资的供需矛盾一度十分突出。支持相关生产企业立即重返工作岗位,恢复生产,已成为赢得防疫战的重要保证。人民法院把防疫工作放在首位,把确保防疫物资企业生产经营、复工复产放在首位,依法解除部分执法措施,充分保护执法申请人的权益,为支持防疫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0、确保防疫期间民生
(一)基本情况
一家农产品流通公司和一家食品公司是商业合作关系。2019年10月,双方因债务纠纷引发民事诉讼法院裁定,食品公司应向农产品分销公司分期支付7.3万元的欠款。由于食品公司未能履行判决,农产品分销公司于2020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实施程序
经调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定该食品公司为食品生产企业,事关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由于疫情的影响,公司收入减少,资金周转困难,暂时缺乏偿还债务的能力。法院多次通过视频主持双方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同意食品公司分七个时期偿还欠款。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法院支持一家食品公司恢复正常经营,并暂停将其列入不诚实和其他纪律措施名单。
(3)法官表示,在抗击疫情过程中,人民法院积极介入,关注民生物资生产者的特殊困难,兼顾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采取灵活有效的执行措施和重返工作岗位的支持措施,依法规范、善意执行,为保障民生物资供应,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和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