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按照法定程序向社会非法集资,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返还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
未经主管机关依法批准;
2是向社会未指明的对象,即公众筹集资金;
3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投资者货币、实物和股权回报的承诺。
4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目的
是一种常见的非法集资模式,以种植、养殖、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借入
。;
投资1万元拥有一处私人庄园!< br>
因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证书而得名。
5-非法发行会员卡、座位卡、优惠卡、消费卡等。;
“只要9999,享受vip生活!”
的销售和租赁、回购和转让、会员发展、商户加入和“快速积分法”等。
7-利用非政府"协会"、"俱乐部"和其他组织或地下银行非法集资;
,如非法成立的基金会、兄弟会、储蓄协会等。< br>
假借P2P借贷平台等形式非法集资;
9-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建的“虚拟”产品;
如“电子商店”、“电子百货店”和“电子黄金”< br>
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在过去两年共办理了11起非法集资案件,涉案人员12人其中,在2019年王某成立的“民间招标委员会”一案中,以王某为首的犯罪集团通过口碑宣传,吸收了80多名受害者的资金作为诱饵,获得高额回报,涉案金额总计超过968万元,造成某地区经济秩序混乱。
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对被告人王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地方法院审理后,采纳本院意见,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检察官说,在一个共同的抗疫环境中,一些罪犯利用群众的焦虑来吸引投资。面对各种“橄榄枝”,群众应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四不”:
是无动于衷的高息“诱饵”
2不崇拜老板的“实力”
3不迷信企业的“背景”
4不轻信熟人的“热情”。
投稿,薛海燕
编辑,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