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制日报》作者:刘欣特别说明:本编号中所有标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为媒体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和原来源所有。分享的内容是作者的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它并不代表这种观点。如果您有任何异议,请联系并删除它。
,一场无风不起浪的战争,仍在继续,疫情已经暴露了各种各样的生物。面对疫情,任何与“湖北”、“武汉”有关的人或事都成了焦点,但抗击疫情并不是“一提湖北就变得苍白”,甚至不是利用疫情赚钱。在
之前,法国报纸《国王》与所有人分享了“城市关闭”后逃离、拒绝被孤立、隐瞒报道、散布谣言和抬高价格的法律要点。今天,法宝军采访了北京卫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余飞飞,并继续与大家分享了与疫情有关的几个法律问题,如泄露归国武汉人员的隐私、侮辱和辱骂归国武汉人员、因疫情影响被驱逐出境、使用假名做防护口罩等。这些行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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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网民表示,由于他们在武汉的生活经历,回国后配合登记和调查,个人信息被严重泄露。有些地方甚至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做成表格,在村民和同学中传播,其中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披露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获取并保障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处理或者传递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交易、提供或者泄露他人个人信息。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和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并可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因传染病防治和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要求有关人员登记个人信息、公开信息的,应当按照行政行为相称的原则执行比例原则的作用是限制公共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防止因过度侵犯公共权力而侵犯私人领域,并遵守必要性原则。
应当注意,严重泄露个人信息的人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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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泄露后,一些从武汉回来的人继续收到骚扰电话、侮辱和辱骂信息,他们的家人也受到影响。那么,从武汉回来的人和他们的家人需要为侮辱和辱骂他们承担法律责任吗?
侮辱虐待行为可能导致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有两种情况需要区分,即对特定人员的侮辱和谩骂(可以识别特定的相对人)和对不特定人员的侮辱和谩骂(如一般的武汉人)
就前者而言,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息网络侵犯人身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批复》第七条、第八条,侮辱他人人格、损害名誉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也可能构成侵犯一般人格权。权利人可以请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情节严重,可能涉嫌侮辱罪的,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定罪处罚
对于后者,因侵权对象为不明人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认定为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也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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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担心会受到这种流行病的影响,他们可能在下一年得不到工资,甚至被开除。单位能否驱逐受疫情影响的员工?如果被开除,法律责任是什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中劳动关系处理的通知》第一条,企业应按《肺炎患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员工支付该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以及由于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员工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应延至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期满。
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仍解除劳动合同,将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以维护权利。
同时,《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中劳动关系处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因疫情影响,当事人不能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期间中止仲裁时效期限自中止时效期限的理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因疫情影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在法定期限内审理案件的,审理期限可以相应延长今天的面具“很难找到一个”。许多卖家声称他们出售的产品是“医用外科口罩”。收到后,买家发现它们只是普通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有些甚至是普通的一次性无纺布口罩。这些口罩的防护效果与“医用外科口罩”有些不同这种行为如何被法律定义?职责是什么?
这里还可能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传统民法中的欺诈行为。买方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48条和第149条行使撤销权,要求商家退货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广告法》第28条和第55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此外,根据《刑法》第145条、第222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碍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爆发及其他灾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5条,生产者、销售者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卫生设备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可能涉嫌虚假广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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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许多航空公司和旅游平台都推出了最新的相关退款和改革保证然而,一些欺诈者利用疫情设计新的欺诈。通过向乘客发送“取消航班”的短信,所谓的“客户服务”以“退款和换签”的名义逐步设置银行卡密码和验证码,以骗取钱财。利用传染病进行诈骗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主要涉及两方,即骗子和航空公司/中介平台,需要区别对待。
一方面,骗子可能被怀疑设计诈骗来骗取游客的钱。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一方面,航空公司或中介平台可能被要求对个人信息的披露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1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0、41、42、43和7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获取并保障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处理或者传递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交易、提供或者泄露他人个人信息。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相关公共服务管理机构和人员有义务确保安全。如果航空公司或中介平台无法证明其在欺诈过程中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并妥善保存了乘客的个人信息,乘客可能会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赔偿、道歉等。
最近几天,经常听到好消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开始开发一种新的冠状病毒疫苗。武汉协和医院同一部门的七名医务人员的核酸检测结果在新型冠状病毒中呈阴性。四名医务人员已经接受治疗,他们的临床症状已经得到控制...
、人民战争对于预防和控制这一流行病没有硝烟,最终将是我们的胜利。在那之前,我们不要惹自己,更不要伤害别人或自己。仍然是同一个句子。在疫情面前遵守法律法规就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无论哪个省的人,员工或老板,消费者或企业,我们都是中国人。面对疫情,我们将共同承担责任,不添乱,安心为社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