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桐城市(县级市)一级医疗机构延误诊疗,造成疫情蔓延,涉及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目前分别吊销其执业许可证和执业证书1月27日,桐城市卫生委员会下发《关于陈医疗所违法行为的通知》(桐城市字202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针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通知》称,在全市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之际,全市卫生系统在第一线奋战,共同防控疫情市卫生委全面部署了各级医疗机构的防控工作,并对全体人员进行了多轮培训,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但仍有极少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特别是陈的内科门诊,其政治地位不高,措施执行不力,违反了医疗机构的常规诊疗和传染病报告制度。陈内科门诊的违法行为现已在全市范围内被举报:
经核实,陈内科门诊位于碧桂园(商业前沿),于2020年1月17日至21日接待了有武汉旅游史且有寒热症状的姜某。经过5天的输液治疗,患者的病情没有改善。患者于1月22日到桐城市人民医院就诊,经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患者于1月25日22: 35分从120转到安庆市指定医院,并于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陈内科门诊接诊医生戴某在江某就诊时未执行相关传染病报告制度,违反诊疗常规,未向市卫生委员会和市疾控中心报告,延误了患者最佳治疗时间,未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导致疫情在桐城市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吊销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戴的《执业医师证》,并通知全市各地。市卫生委员会对陈内科门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将有关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以此为鉴,认真学习。结合当前《桐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要求》,必须提高政治立场,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实施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报告、早期隔离、早期治疗,确保疫情防控战斗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