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疫情,湖北省发布了禁止机动车行驶的控制要求。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湖北省保险协会发布了《湖北省防疫控制期自动延长车险期限实施细则》,延长了湖北省车险期限
根据本细则,保险公司将延长机动车辆强制保险和商用车辆保险的保险期限,保险有效期自2020年1月23日起至防疫控制结束。保险单的延长期限以政府公布的防疫控制期为准,全省统一。2020年1月23日起止日期(车辆禁行)为0,省政府公布的车辆禁行取消日为0。
以下为具体操作规则:
1。机动车保险期限跨越防疫期的,应当在现行保险单承保的保险期限内延长,延长的天数为防疫期的天数
2。对于在流行病期间到期的车辆,更新完成后,根据新签署的政策延长更新期
3。对于在流行病预防和控制期间投保的新车保单以及在流行病发生前投保并在流行病发生期间再次投保的保单,保险期延长的天数是从保险开始之日起至政府宣布取消车辆禁令之日止的天数。
4。如果暂停期短于防疫和控制期间已暂停的车辆保单的暂停期,保险期延长的天数应为保单延长期减去暂停期。
5。如果有跨省续保政策,湖北地方保单的保险期限不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