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开工资_两部门:对疫情期间不停航和复航的国际航班给予奖励

3年4月4日,财政部、民航总局发布《关于预防和控制新皇冠肺炎疫情期间民航运输企业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对疫情期间不停飞或复飞、倾向单飞的国际航班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分为两个等级:全程飞行每公里0.0176元,单人飞行每公里0.0528元。奖励金额根据防疫期间航空公司实际飞行公里数和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核定。涉及境内和境外航路点串联飞行或第五航权的航班,按涉及我航路点的国际航班数量计算;如果只涉及一个航段,如果第二家航空公司开始(或恢复)飞行,将根据通用飞行标准批准。

财政部民航总局关于民航运输企业防控新皇冠肺炎期间金融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航地区管理局, 交通航空公司:

为积极应对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对民航行业的影响,鼓励国际航线不停飞,引导已停飞的国际航线复飞,支持航空运输企业抗击疫情,在防控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中外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

199疫情防控期间,中央政府将对国内目的地(不含港澳台地区)与境外目的地之间定期国际客运航班的中外航空公司,以及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执行重大运输任务的航空公司给予财政支持。

2、支持标准

(1)国际定期客运航班

1。在疫情期间没有停飞或恢复飞行的国际航班将获得奖励,并向单人航班倾斜。

2。奖励标准分为两个等级:全程飞行每公里0.0176元,单人飞行每公里0.0528元。

3。奖励金额根据防疫控制期间实际飞行公里数和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核定。

4。涉及国内和海外目的地或第五航权的航班数量应根据涉及我方目的地的国际航班数量计算。

5。如果单个航段有第二承运人航行(或返航),应按照通用飞行标准批准。

(2)主要运输任务

据实结算,即疫情结束后,根据民航局委托的重大任务的实际运输费用,经中介机构审核确认,给予适当补贴。

3。申请审查程序

(1)申请国际航空公司支持政策的航空公司应于每月7日前向民航总局和财政部提出申请,并提供航线、班次、机型、可用座位公里数、材料清单及相关成本和收益数据等相关材料外国航空公司还必须提供接收资金的银行账户的具体信息。除中国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外,其他国内航空公司应向企业注册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和省级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申请重大运输任务保障政策的航空公司,在疫情结束后,应按上述程序向民航总局和财政部提出申请。

(2)民航局根据相关数据,对航空公司的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财政部。

(3)财政部根据民航总局的审计结果和相关标准向相关企业和场所拨付资金。其中,中国航空集团、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和中国南方航空集团的资金纳入同级中央企业预算,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其他国内航空公司的资金通过中央到地方的转移支付发放,由地方财政部门分配。外国航空公司的资金列入负责资金转移的民航局的部门预算。资金的支付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

(4)各航空公司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挪用资助资金。如果在审核中发现虚假或隐瞒的报告,公司的申请资格将被取消。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4、其他事项

(一)港澳台地区航空公司航班参考

(2)航空企业执行的防疫和控制任务,按照《民航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民航局[〔2012〕1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政策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

财政部民航总局

2年3月4日019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