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成敬锋、见习记者陈智涛)记者3月6日获悉,前几天,省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有关企业按照国家发改委、省委、省政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工作要求,逐步降低企业用电和非居民用气成本。
此次电价下调的范围是针对那些不属于高能耗行业、但目前正在实施一般工业和商业电价以及其他电价和大型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从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电网企业将统一按原家庭电价水平的95%结算电费。
降低非居民生活用气成本阶段,我省所有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提前实行淡季价格政策对于受政府指导价约束的非居民生活用气,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门价将下调1%,即每立方米1.2078元。对于价格放开的非居民生活用气,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特别是对化肥等与农业生产相关、受疫情影响的行业给予更优惠的供气价格。
此外,对于省天然气公司供应的非生活用气,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将比现行价格低5%。经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的其他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也将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下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