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宣传的企业_内蒙古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宣传引导

中国质量新闻网记者近日,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严峻形势,以及社会舆论和公众关注与反应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内蒙古赤峰市场监管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并加强了宣传和引导。

1年1月23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官方微信平台“赤峰市市场监管”,向社会发布了《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公告》。明确了严禁出售野生动物、哄抬价格、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标准、公布12315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1年26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哄抬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价格违法行为的通知》。“防疫期间”对全市所有药品经营单位,要求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和价格一致的商品和服务。禁止相关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编造和传播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牟取暴利,引诱消费者。并公布了违法处罚标准以及投诉举报方式、方式

1年30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所有药品经营单位发出《药品经营警示函》,警示全市2700多家药品经营企业按常规渠道采购药品和设备,确保药品和设备质量,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市场供应,对进入经营场所的消费者进行温度检测等。并将“药品管理注意事项”张贴在每个药房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关于本周对该市毒贩的监管,本周对该市616名毒贩进行了检查。与此同时,面对县区市场监管局,电梯用户和电梯维护单位下发了《关于在防控期间暂停电梯代码清扫和维护的通知》。从1月25日起,直至全区解除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级响应,暂停电梯代码清扫和维护,并对电梯维护和维护工作提出要求对于全市医疗器械企业,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在防疫控制期内经营二类防疫医疗器械有关事项的通知》。防疫期间,明确了全市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企业的经营范围,实施了医疗器械防控专项措施,开通了医疗器械配送和备案绿色通道,简化了备案程序。在合理销售价格的前提下,严禁医疗器械经营者利用防疫条件囤积居奇,哄抬各类与防疫有关的医疗防护用品的价格;符合美国、欧盟和日本相关标准的医疗器械急需从国外进口。能够提供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证明和检验报告并做出产品质量和安全承诺的企业可以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1年31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防疫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严格执行市场管理防控措施,有效保证市场供应如果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行为或线索,他们可以拨打12315举报投诉。同时,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小食品生产加工车间发出信函,提醒食品生产企业和小食品生产加工车间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应做好的五个方面工作,帮助企业履行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落实防疫和控制措施。在

199疫情防控期间,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舆情监测和宣传引导,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加大防疫科学知识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做到不造谣、不辟谣、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抗击疫情(供稿:赤峰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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